楼主: 千眼观佛

鉴宝(神之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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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7:58:12 |显示全部楼层
躺在乡卫生院的病床上,秦晓月望着身旁围着的那一大堆脸带笑容的男男女女,乏力的闭上了眼睛,心中恨恨的想:“粽子,你这个家伙恐怕是早就预料到卫生院里会发生的事情吧,所以宁愿用尿遁都不露面。”

    想是这么想,但秦晓月心中却明白,自己和许强这一进来,秦炎宗就无法再在这附近任何一个乡的卫生院出现了。好在那位送他们的大叔已经回去了,否则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还真没法掩盖秦炎宗这个第三个生还者的消息。

    很快,青南电视台驻各地市的人员就赶来了,在询问了秦晓月以及许强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后,直接将两人用救护车送到了医疗条件更好的慈心市,稍作休息后就会转往省城沙市的医院。

    秦炎宗一直躲在暗处,悄悄的看着卫生所周围发生的一切,直到几小时后两人被救护车接走,他才算彻底的松了一口气,重新迈着艰难的步伐隐入林中。

    找了一处山泉边,秦炎宗坐了下来,慢慢上身的衣物脱掉。如果此时有外人在场的话,恐怕都会被秦炎宗身上露出的伤势震住。大大小小的伤口几十处,擦伤,划伤,撞伤……很多地方是结了疤后又撕裂,又结疤,再撕裂。

    “忘了让那丫头给买两瓶消毒酒精了。”看着自己的伤口,秦炎宗无奈的挠了挠脑袋。

    好在那把匕首很锋利,几乎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一刀下去就是一块肉。秦炎宗用它挖掉自己身上坏死的腐肉,用泉水清洗干净,然后又将身上已经破烂不堪的衣物重新洗干净,撕成一条条的,包扎好身上比较严重的伤口。

    做好这一切,秦炎宗拿起自己的背包,打开小口袋,将里面的钱拿了出来。爷爷给他的那一万块早就被许强输光了,后来干活的工资也被用来还债。原本秦炎宗身上只剩下几十块的,不过当初在卫星直播车里搜刮的时候翻到了一些钱,直接就塞包里了,也不知道有多少。

    “还有五百四十六块,勉强够用了。”将钱重新放回包里,秦炎宗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吃了点秦晓月买回来的面包和巧克力,睡了下了。

    下午四点来钟的时候,秦炎宗爬了起来,检查了一下身上的情况,感觉还勉强,至少力气恢复了不少。

    偷偷摸摸的潜入一农户家,偷了一套衣服穿上。估摸着别人看不出多大毛病后,秦炎宗买了一张当天最后一趟由长城乡开往慈溪市的汽车票。

    此时的秦炎宗,身上穿着一件明黄色带卡通图案的圆领长袖汗衫,一条深蓝色的尼龙长裤,脚上拖着一双人字型拖板,背上背着一个黑色的背包,加上他那晒了半年已经变成古铜色的皮肤,和乡下农民并无二样,所以混迹于车上也没有人发觉不对。顶多是认为这青年身体比较虚,大热天的还长衣长裤的穿在身上罢了。

    晚上七点多钟的时候,秦炎宗终于随着车晃晃悠悠的到达了慈溪市。下车后,他先找了一家小药店,买了一些酒精纱布以及药品。因为长时间呆在闷气的车厢里,又穿着长衣长裤,身体难免会有异味。加上秦炎宗走路都步履艰难,脸色苍白,给人一种随时都要断气的样子,药店的小姑娘找齐药品将账一结就飞快的跑到一边去了。

    对于小姑娘的反应,秦炎宗根本没有在意,他才懒得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呢。拿上药,找了个有水源的地方,重新开始伤口的清理工作。

    身份证还没有丢,不至于让他流落街头,10块一个床位的小旅社,算是暂时安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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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7:58:50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植物人

    秦炎宗躺在旅社的小床上,窗外的霓虹灯还在闪烁着艳丽的色彩,楼下隐隐有醉酒者的胡言乱语,偶尔也夹杂着情侣的争吵。

    半个多月没睡一个好觉,秦炎宗的身体已经属于满负荷运转了,加上身心疲惫,几乎是倒在床上就想睡。但是擦过药水后的身体显然不能让他如意,周身那火辣辣的感觉让他浑身不舒服,轻轻一动就能感受到那撕心裂肺的疼痛。有几次都是刚合上眼进入梦乡后就因为身体不自主的移动而扯到伤口,马上就疼醒了。加上同房的几个床位上鼾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要在这种情况下睡着简直是一种挑战。

    无奈之下,秦炎宗只能让头脑依旧保持一点清醒,闭着眼躺在床上假寐。

    时间到了深夜三点多钟,屋外的杂音已经很少了,就在秦炎宗精神越来越疲倦,整个人即将进去梦乡之际,一只手悄悄的摸到了秦炎宗的床头。

    这只手很准确的摸到了秦炎宗放包的地方,稍稍摸索了一下,就准备将包拿出来。

    一道黝黑的光芒划过从窗外照射进来的霓虹灯灯光,就如切豆腐一样,那个拎包者的大拇指就掉在了床上。还没等拎包者回过神来,一把闪烁着暗金色光芒的匕首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不想死就把嘴闭上!”刚才还如将死之人的秦炎宗此时犹如一尊杀神,两道剑眉紧锁,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杀意。平日里一般的争吵和偶尔受点他人的辱骂,秦炎宗都会脾气很好的一直忍让,常常是宁愿自己吃点小亏都行。但是对于这种跑到十元一个床位的大通铺里来偷东西的小毛贼,他从心里就有一股怒火,要知道会住这种廉价床位的大多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兄弟,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简直是把人往死里逼。

    小强也没少偷过东西,而且技术还非常高,溜门撬锁掏皮夹号称是家传本领,但他从没对穷人下过手。

    秦炎宗翻身进攻的时候,那只手的主人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妙,本能的将手往回一缩,准备抓着背包逃跑。可是他很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右手用不上力气了,连背包的带子都抓不稳。

    直到被秦炎宗用匕首架住脖子,拎包者才发现,自己的大拇指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齐根切断,鲜血正拼命的顺着断指往外流,床单被染红了一大块。

    能堕落到偷农民工的小偷绝对不是什么硬角色,撑死也就打过几场架砍过几次人罢了,一遇到比自己更狠的角色,立马蔫了,死咬着牙关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拿着指头滚!”秦炎宗也不想多惹麻烦,闹大了警察一来连他都走不了了。

    拎包人闻言,眼神中闪过一丝欣喜,左手不敢动,受伤的右手用四个指头抓住那截断掉的大拇指,飞快的跑了出去。他的脑海中,残留着的印象只有对方那双充杀神一般的眼睛,还有匕首上那一点闪亮的白色光芒。

    一幕戏就这么结束了,房间内其余的人好像都没被这一幕吵醒,依然在熟睡。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有人看见了,但没人会傻到此时醒过来。

    旅社是不能继续再呆下去了,秦炎宗用匕首将床单上染满鲜血的部位划开,扔进背包里。登记的身份证是真的,能惹麻烦的东西是不能留下的。

    离开旅社后,秦炎宗望了一眼那皎洁月光下的夜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要是有小强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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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7:59:27 |显示全部楼层
以往,只要有小强在,秦炎宗都从来不会为生活上的任何琐碎小事操心,更不会发生刚才这种被人摸到了床边的事情。在外飘荡的经验对于秦炎宗来说就是一片空白,加上他那不善言辞的性格,要想独立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行走,难度还不是一般的大。

    秦炎宗警觉的瞧了瞧身后,没发现异样,这才离开。这些经验都是小强教他的,惹了麻烦跑路的时候要注意身后有没有尾巴。以前从来没机会用,现在一切都得靠自己了,不小心的话死了都没人知道。

    现在才夜里四点不到,离天亮还早,秦炎宗想了想,决定去找一家网吧随便对付几个小时,天亮后再做打算。

    网吧这种地方,秦炎宗也算是比较熟悉了,曾经有段日子和许强一起在网吧里打过一阵WOW,还沉迷了,不过后来又自己跳了出来,不再玩网络游戏了。网吧的用于对于他来说就是用来查阅资料的,很多关于古玩方面的资料都是借助网络来寻找。

    开机,打开网页,寻找有关隐月古墓的消息。首先找的是关于秦晓月和许强的消息,对于隐月古墓这种惊天大灾难,各大门户网站一直都保持着高度的注意力,即时的报道也非常迅速,有关发现隐月古墓幸存者的消息被第一时间刊登。

    报道上,秦晓月的身体状况还好,只是身体多处受了点小伤,过于虚弱,静修一段就可以了。小强的情况就很糟糕了,不但是身体多处受伤,最严重的是头部受到重伤,经过慈心市医院的诊断,得出来的结论是大脑暂时性休克。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小强同学成了植物人。

    看到这条消息,秦炎宗心里突然涌出一股哀伤,鼻子一酸,一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那个活蹦乱跳的许强成了植物人?那个逢赌必来见妞必泡号称最下贱无耻不要脸的小强成了植物人?那个陪着自己一起长大,总是拉着自己出去花天酒地的小强成了植物人?

    秦炎宗对外界所有的事情接受能力都是比较强悍的,很少为了什么事情去吃惊或者奇怪,就算是小强常常在他耳边说谁谁谁遇了车祸死了,又或者是谁谁谁逃跑的时候被警察击毙了,又或者是谁谁谁那天犯了错被乔老大扔进深山里喂狼了……

    不管那些发生惨案的人见过面也好,不认识也罢,秦炎宗都很无所谓,最多只是在小强说的时候听一下,然后“哦”一声表达自己知道了,很有点没心没肺的样子。现如今,事情却发生在了自己的身边,发生在了自己最好的死党身上,这……,和当年听故事的感觉却又完全不同。

    虽然报道上说对于许强的病情还需要等待移送沙市第一人民医院后才能第二次确诊,不过秦炎宗却知道这基本上已经属于定局了,沙市的医疗技术再强大,也不可能一下子弄醒一个植物人。

    坐在凳子上沉默了很久,秦炎宗站起身来,走到吧台对服务员说自己想打电话。

    看着眼前这个眼圈微红一身邋遢的农民工,服务员小妹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现在谁还装电话,都是用手机了,自己找公用电话亭打去。”

    “借我手机,我自己有卡!”受了屈辱,秦炎宗不为所动,一边提出要求,一边将自己那台早已经用不了的N97拿出来,取出卡片,随手将N97扔到吧台里那个小妹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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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7:59:58 |显示全部楼层
“浸了水,但还能换几个钱。”这是秦炎宗所说的第三句话,很平静,很沉稳。

    看到吧台这边有状况,一起守夜的网吧网管连忙跑了过来。网管是个小伙子,20岁左右,在吧台小妹那里问明了情况后,二话不说,掏出自己的手机递给了秦炎宗:“直接打就是。”到底是男人,气魄比女人要强。

    “谢谢!”秦炎宗冲网管点了点头,接过手机,还是换上了自己的卡。

    电话响了几声就接通了,对面传来一阵苍老的声音:“粽子!”

    “爷爷!”时隔半年多,再次听见自己爷爷的声音,又是在得到许强变成植物人的消息后,秦炎宗再也忍不住了,自八岁后就再也没有流过眼泪的眼眶再次流出了泪水。

    “人在就好!”秦老爷子此时也是非常激动的,在刚得知隐月古墓的消息时,他整个人就晕了过去,后来还是被其余几个老伙计救醒的,送去医院输了几天液。

    “我很好,只是小强有点不妙。”秦炎宗思考了半天,还是决定将许强的消息告诉爷爷。

    “哦?报道上那个昏迷的是他?”秦老爷子反应很快,马上就想起了今天电视上报道的有关隐月古墓幸存者的消息。因为报道上说的是一男一女,女的秦老爷子知道是个主持人,自然也就没把那个幸存的男的联想到许强身上。这也是由于秦晓月目前还没接受任何记者的采访,所以也无人知晓许强的身份,虽然有人拍了几张照片,但头上包满了纱布,谁能看出那下面是人是鬼。

    “嗯,是的。”秦炎宗点了点头,随后道:“我准备去沙市!”

    “去吧,去吧!”得知了孙子还健在的消息,老爷子此时的心情也逐渐开朗了:“我的身体还好,不用担心。”

    爷孙俩又聊了几句之后,秦炎宗合上了电话,又对着那网管说了声谢谢,转身离开。

    凌晨五点四十的时候,秦炎宗踏上了开往省城沙市的列车。他决定在小强昏迷的这段时间,靠着自己的能力闯闯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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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8:00:34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卖画

    沙市,青南省的省会,经济发展程度在中西部城市里也还算勉强能过关,其传媒产业更是全国闻名。

    秦炎宗是在中午十二点多到达的沙市火车站,一下火车就跑到一家小餐馆吃了个饱。半个多月没沾过油腻,也没吃过白米饭,这顿饭那是吃得天昏地暗,一个高压锅的饭愣生生让他吃掉三分之一,老板娘看得连眼睛都绿了。

    吃饱了饭,力气也有了,看看身上的伤口,昨天缝好的地方已经开始逐步转好,只要不象以前那样用力过猛绷开伤口,个把星期以后应该就没问题了。

    既然到了沙市,那么就得为自己的下一步做打算,不然混到连个落脚吃饭的地方都没有,那也太惨了点。

    身上的钱还剩300多块,租房子肯定是甭想了,押金都交不起。要想在这里立足,当前最紧要的事情就是先赚点钱。

    正常的去工作?好像不行,自己包里就一个身份证一个驾驶证,文凭是连小学的都没有。自己会的只有古玩方面的知识,沙市也有古玩市场,但是凭自己现在这状态和口袋里的钱,甭做太大的指望。更何况如今的社会是收藏热的年代,稍微像样点的东西一出现就让人给扫走了。要捡个漏一要运气相当好,二要水平极为过关,三要大量的时间,自己好像除开水平还勉强凑合外,其余的都不达标,还是先想办法解决吃饭和住宿的问题才是最关键的。

    坐在马路边的石凳上思考了一阵,秦炎宗最终决定,去公园里帮人画画。

    做好了决定,秦炎宗买了幅沙市的地图,翻来覆去的看了半天,结果发现自己想找个卖便宜服装的地方都不知道去哪找。

    好在每个城市的火车站附近大多是鱼龙混杂的地方,随便走走就能找到一些商店。秦炎宗钻来跑去,花了五十二块买了一件浅蓝色的长袖T恤,三十六钱买了条浅灰色的长裤,至于鞋子就很随意的买了双五块钱的人字型拖鞋,又在一社区小理发店把头发剪了胡子刮了,总共花了一百来块。

    都说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一百来块的行头,虽然是廉价货,但起码也改变了他那邋遢的形象。而且秦炎宗的皮肤原本就相当好,只是挖了半年土被晒黑了,一点都不象农村里那些自小就干农活看上去老化得比较严重的村民,加上自小受爷爷严加管教而培养出来的气质以及仪态,外人看上去八成会认为他是个背包一族。当然,唯一的缺点就是身上的药味稍稍浓了点,外人靠近的时候总会感觉不好。

    形象整理好了,剩下的钱就都拿来买宣纸和笔墨以及颜料了,素描那东西秦炎宗是不会的,他学的是国画和山水画,呆会要干的就是帮人画彩绘像。

    这种事情以前在风景区干过,无聊之时练笔罢了,所以现在做起来也算驾轻就熟的了。弄了块木板当画板,又搞了白纸牌子,工工整整的在上面用行书写了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画像。

    招牌上的那两个字秦炎宗还是拿出了一点功力的,用的是王羲之的字体,与真迹相比有七分神似,遇上识货之人这就是招牌。

    当然了,对于王羲之的字,秦炎宗是有过非常深刻的研究的,其功力自然不是什么七分神似的境界,要高出许多的。

    扛着自己的行头,按照地图上的指示,秦炎宗来到了银湖公园。这个公园是沙市最大的园林型公园,每天往来的游人相当多。

    临近十一月,秋高气爽,太阳不大,时不时有凉风吹来。所以虽然今天不是周末,但银湖公园还是聚集了不少的游客。

    选了一处景色优美的地方,秦炎宗将画板和画纸铺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插上招牌,调好颜色,然后就开始装模作样的画起画来。

    不是爷爷交代的功课,也不是要学习什么新东西,所以秦炎宗画起来是相当的轻松,几个起落过后,对面那处景色的大概轮廓就出来了。稍稍润色一下,让画更为饱满,粗粗一看,勉强也能入法眼了。

    悄悄的偷看了一下四周,已经有人游人开始注意自己这边了,几个路过的老人更是很直接的站在了他的身后,指指点点,一副大师模样。

    轮廓画完了,剩下的就是着色了。这时秦炎宗反而不急了,慢慢悠悠的,装作很细致很用心的将一种种颜色填入画中。手中的毛笔不停的替换着,青红紫绿,纷纷上阵。

    那些着色的毛笔都是几块钱一只的低档货,俗称练习笔,没办法,钱少。现在他的口袋里就剩下五十来块,今天要是不卖出几幅画,那就等着流落街头吧。

    花了二十多分钟,一副色彩鲜艳,画工精良的“园林景观图”就落成了。

    架好笔,仔细看了一下,还凑合,勉强能打个四十分。

    “小伙子,画得不错。”身后一位观看的老者给了点掌声和鼓励。该老者年约七十左右,头发花白,脸带笑容,身着一件白色圆领汗衫,穿着一条蓝色的裤子,略胖,看上去和大街上那些退休老工人没两样。

    “谢谢夸奖!”秦炎宗笑着冲老者欠了下身子,以示尊敬。

    “小伙子,你画完了怎么不给那画题字和落款下印呢?”老者提出了疑问,看样子应该是个懂画的。

    “老爷子,我是现场画现场卖,谁买我的画,需要题什么字都是按照买画者的需求。”秦炎宗老老实实的回答了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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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8:01:22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在风景区卖画玩的时候,都是许强在一旁招呼,招揽客人,谈价钱,以及客人有什么需要等等,统统都归小强操心,他需要做的仅仅是画画罢了,有时候连口都可以不开。今天是第一次单独出来卖画,与人交谈还是有些不适应。

    “哦!是了,你是卖画!”老者明白了秦炎宗的意思,眼睛转向那块招牌,仔细瞧了片刻后,老者的脸上浮现出赞许的神采:“不错,不错,画好,字更棒!”

    “美院毕业的?画家?”老者又问道。

    这种谈话还真是为难了秦炎宗,他本来就不善与人交际,硬着头皮来卖画也是被生计所逼,如今周围围观的人不少,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想了想,道:“不是的,我的画是和爷爷学的,来这只是……只是……”后面的话秦炎宗觉得自己说不出口了,都说文人有种酸腐的气息,又自视甚高,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承认自己为了钱而出卖作品。秦炎宗到不是什么自视甚高,而是脸皮薄。

    “呵呵!”老者似乎看出了秦炎宗的窘迫,笑了笑,不再询问这方面的问题,指了指画,道:“画怎么卖?”

    突然谈到了价钱,这又让秦炎宗头痛了一阵,支吾了半天:“呃,呃……三百块。”

    对于自己的画能卖多少钱,秦炎宗还真没个具体数据,他只知道当年许强卖他的画时都是三百以上一幅卖的,所以考虑了半天,说出了这个价钱。

    可惜秦炎宗并不知道,小强能把一幅画卖到三百以上那是一种本事。小强眼光毒,口才又非常了得,拖来的客人大多是外国游客,国内游客很少,就算有也是有钱人。这类游客只要能讨得他们的喜欢,几百上千块并不算什么。

    看稀奇的人群听到秦炎宗这个数字纷纷开始议论,在这些不懂画的大叔大妈老头老太太眼里,三百块一幅画已经很贵了。面前这画画的小伙子又不是什么名人,撑死一个爱画画的业余画家罢了,哪值得了三百块。

    老者倒是没有说什么,只笑望着秦炎宗。

    秦炎宗似乎也并不知道自己的价格开高了,而且就算知道,恐怕依照他的性格也不会再玩降价的把戏。

    “行!”出乎所有的人意料之外,老者点了点头,连价格都没还,只是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帮我题上诸葛亮的: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好的,没问题。”秦炎宗可不知道老者同意出三百块买自己的画意味着什么,拿起笔墨,直接就在画上按照老者的要求题上那句话,写完后偏过头问了一句:“落什么款?”以前的游客们都喜欢落些大人物的款,什么齐白石啊,张大千啊,阎立本啊……

    “就落你自己的款识吧。”

    老者的回答有点让秦炎宗感到意外,从来没有人要求过他落自己的款识。不过他也不会多问,直接在落款处题到:阴魂山居士秦炎宗

    “呵呵,有意思,阴魂山居士秦炎宗。”老者看着那个款识,又看了看秦炎宗,呵呵一笑,从口袋里拿出三百块钱,拿着画离开了。

    秦炎宗给自己取这样一个笔名自然是因为他长久以来居住在乱葬岗,那里不是阴魂山是什么,所以他自号阴魂山居士也没错,他可没想过卖画时别人会因为这不吉利的名字而摇头。

    老者走了,看热闹的人群也渐渐散了,没有人想出三百块去买个不出名画家的画,更没有人喜欢阴魂山居士这个款识,大多数人都认为刚才买画的事情不过是年轻和老者演的一出双簧。反正不管是别人怎么想,秦炎宗自老者走后就再也没有一个顾客了,连询问的都没有。

    眼看时间一点点过去,一眨眼就到五点多钟了,再过一个来小时就天黑。而秦炎宗只赚到了三百块,又能干什么呢?

    就在秦炎宗打算收摊回家明天再来的时候,一对男女走近了他的画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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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8:02:17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清明上河图(上)

    来的这对男女中,男的大约二十七八岁,和秦炎宗差不多年龄,一米七左右,是个胖子。肚子滚圆滚圆的,脸也一样,眼睛倒是还不小,挺有神的,长相还算是能过得去。秦炎宗看那胖子的时候,脑海中突然想起了加菲猫,要是这胖子把右爪对天,摇摇手,活脱脱的一个加菲猫形象。

    至于那个女的,却让秦炎宗眼睛一亮。美女,真正级别的美女,还是那种特有风味的美女。

    此女约二十来岁,一米六五高,黑色长发。这里不得不着重说明一下,此女的那头长发真的是很漂亮,又黑又密,光彩夺目,比那些洗发水广告里的演员头发都要好,广告里毕竟是美化后的效果,眼前女人的头发可是真正的现实产品。

    圆脸,有点婴儿肥,和她的身材一样,丰盈。眉毛似一轮明月,眼睫毛很长,尤其漂亮的是那一双眼睛,大大的,很亮,闪动着灵气。脸上无妆,清新淡雅,却又不失一股别样的风情。

    一件浅蓝色的短袖上衣,高耸迷人的胸部,白色的牛仔裤里面包裹着一双浑圆的大腿。给人的感觉就如那部《抢劫银行指南》里的女主角一样,区别只不过是身上的服装和种族的不同罢了,一个是西方美女,无时无刻不展露着诱惑。而一个是东方美女,让人能同时感受到素雅清爽和野性诱惑。

    这个女人只是随意的站在那里,眼睛瞧着秦炎宗,脸上挂着一丝微笑,外人看上去很平常,但是看在秦炎宗眼里,却完全的不一样。他甚至有种感觉,面前这个丰盈漂亮的女人,如果想勾引任何男人,那这个男人十有八九跑不掉。

    秦炎宗不是没见过美女,风景区里绝对不缺美女的,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各种各样不同的美女,跟着许强混了这么久,他的审美能力可不是那么一星半点,甚至比许强那个老色鬼都要强上不少。但是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眼光和爱好,也许秦炎宗欣赏的女人小强就觉得一般,反之亦然,而且每个男人都能发现漂亮女人身上的不同点,甚至是找出漂亮女人那不为人知的那一面,从而给女人加减分。

    按照秦炎宗对女人的标准,光论外貌的话,眼前的女人绝对可以打到九十五分以上,那是一个妖精和天仙并存的分数线,离完美无缺已经不远了。如果这个女人的内在美还有足够致人死命的招数,那么这个女人就绝对是魔鬼,能引人犯罪的魔鬼。

    千万不要以为瓜子脸身材苗条的女人才是漂亮美丽的女人,那只不过是用来欣赏的,也许小屁孩梦中的幻想就是这类女人。但是当你社会阅历逐渐增加,见识和接触的女人多了以后,你才会知道一个有着稍许丰盈的女人对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许强有过一句名言:男人,欣赏苗条而动人的女人,拥有丰盈而野性的女人。

    这一男一女站在一起,论相貌来说那胖子远远比不上那个美女,典型的是鲜花和牛粪并列。但不知怎么回事,秦炎宗却无法对那胖子产生任何一点嫉妒或者别的心理。很奇怪,难道是因为那胖子和美女站立的姿势端正,没有如一般情侣一样?又或者是那胖子让别人从心底就觉得他和那个美女根本不是一对?还是……?

    “我想要一幅画!”很出人意料的,第一个开口的竟然是那个漂亮的女人。

    人美,声音也甜,普通话说得很好,带点东北韵味,不嗲,不腻。

    秦炎宗望着那位美女,点点头,道:“行,要什么样的。”

    “帮我画一副清明上河图!”谁知道美女第二次开口说出来的话却让秦炎宗直接吓了一跳。

    这已经不是想买画了,而是让人有一种恶作剧的感觉。《清明上河图》是什么东西,真正的国宝,当初张择端画这幅画的时候花了多少心血,能是说画就画出来的吗?

    《清明上河图》宽24.8厘米,长528.7厘米,分为两部分,一部份是农村,另一部是市集。画中有814人,牲畜83匹,船只29艘,房屋楼宇30多栋,车13辆,轿14顶,桥17座,树木约180棵,往来衣着不同,神情各异,栩栩如生,其间还穿插各种活动,注重情节,构图疏密有致,富有节奏感和韵律的变化,笔墨章法都很巧妙,颇见功底。这幅画描绘的是汴京清明时节的繁荣景象,是汴京当年繁荣的见证,也是北宋城市经济情况的写照,栩栩如生的描绘了北宋都城汴京的日常社会生活与习俗风情。通过这幅画,可以了解北宋的城市面貌和当时各阶层人民的生活。

    总之,《清明上河图》根本不是一般人能画出来的。就算是画出来了,也会因为功力不够而给人留下笑柄。所以一般的画家,尤其是著名的画家,要么根本就不会去碰,真去画也是偷偷摸摸的,一点一点的临摹,画得不好就束之高阁或者直接销毁。感觉画得还能见人了,才会壮着胆子拿出来,给熟悉的几个朋友看,绝少有公开展现的,因为那绝对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清明上河图》被称为国宝,研究者可不是一点点,画不出张择端那水平,你就等着让人批个体无完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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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8:02:49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兄弟,别听她的,她就是无聊,看见你随便画了一幅画就要了那老者三百块,所以跑过来为难一下你。”胖子这时候出面解围了,也是个一出声就直接拆台的主。

    “滚!”美女杏目一瞪,怒道:“李二小,你给老娘死远点!”

    “淑女,淑女一点!注意形象!”胖子闪了几步,拱手安抚。李二小这种名字,很带劲,很有趣。呵!

    “老娘对那小子又没想法,形象个屁啊,难不成在你面前还要注意形象?”

    这美女发起脾气来还真是彪悍,别有一番风味。不过说的话却让秦炎宗有点哭笑不得了,什么叫对那小子没有想法?到底是自称老娘的,一般女人能自称老娘了,就不是一般的彪悍了。

    美女的言语有点算伤人,可是秦炎宗却没有任何生气的想法。是他比较贱吗,给人无视还没点感觉?是那美女很漂亮吗,发火时都能给人一种迷惑吗?

    不是,都不是,而是给了秦炎宗一种异常熟悉的感觉。对了,就不就是自己对小强发怒时的那种情形吗,很随意,很直接,没有任何忌讳。

    秦炎宗脸上挂起一丝笑容,他终于搞懂自己开始为什么在看见胖子和美女在一起的时候没有半点异样的想法了,反而觉得两人站在一起很协调。原来,这就是感觉,死党与死党站在一起的那种感觉,勾肩搭背,臭味相投,超越了外貌,超越了身份,超越了性格,超越了人类之间的虚伪。夫妻之间有夫妻相,朋友之间混久了也会有相似的地方。

    李姓胖子再次开口,不过这次说出来的话却让秦炎宗吃了一惊:“嘿,其实你还真别小瞧人家。看人家风尘仆仆的样子,衣服都是新的,就那背包应该是用过很久了,上面小口袋里还插着咱们沙市的地图,不出意外的话根本没到咱们沙市多久,也许到这银湖公园都是第一次。就看他画轮廓时的速度和随意性,绝对不是个一般的小画家,那功力可不是我这个练了半年就跑掉的家伙能比的。”

    “哦?你的意思是这小子还真是个画画的高手?”美女脸上的怒气消失了,有点惊讶的看着秦炎宗。

    被人细致的瞧了这么久,看出这么多东西,秦炎宗没有一点慌张,反而有点想笑,因为他想起了自己当年和小强配合演戏时的场景,眼前这一对男女,不就是吗?只不过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

    “行了,有什么问题直说。”秦炎宗不善于和人耍心眼,很干脆直接:“我很奇怪的是,我一个画画的,初到沙市,有什么能吸引你们的地方?”

    设局演戏一般都是有目的的,或为财,或为误导欺骗,秦炎宗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值得对方好骗的。财?不对,秦炎宗虽然对所谓的品牌一无所知,达不到许强百分之一的功力,但起码也能看出对面两人身上的装束绝对不是普通货,一个零头就能买下自己全身一套,还带批发的。更重要的是,两人的气质,那绝对不是那些小骗子能装出来的。要么就是道行高深的江湖大骗,要么就是真正的社会上层。乌鸦就算是装,也装不成金凤凰的。

    气质这个东西是自小培养出来的,和身边的环境以及接触的人物有着极大的关系。秦炎宗虽然不知道秦老爷子何方,但是在跟着许强接触社会以后,才知道自己那自小接受的教育以及世界观和一般的老百姓真的很不一样,最起码,他对钱这个东西就真的没什么感觉,再穷也一样。性格更是很随和,极少有与人发生争执的情况。

    要说身上值钱的东西,那就是插在腰间被T恤掩盖住的匕首了,但是那把匕首自来到沙市就从没有给外人看见过,眼前两人应该不是冲着这个来的。

    想不通,那就干脆直接问,这是秦炎宗一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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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8:03:23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章清明上河图(下)

    “呃,就被看出来了?”美女愣了一下神,随即倒是很直爽的笑了笑,道:“演技不佳,见谅,见谅。其实也没什么,刚才买你画的那个老人是我爷爷,我只是很奇怪,我那自视甚高,又节约得要命的爷爷为什么会花三百块来买你一幅画?”

    “我什么都不知道。”胖子双手一摊,装无辜。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秦炎宗听懂了,随即摇了摇头道:“其实说起来,我也不知道你爷爷为什么会买我的画,这是我第一次单独出来卖画,甚至连应该卖多少钱一幅我都不知道。”

    “哟,难不成这还是你第一次呢。呵呵!”美女闻言,伸手拍了拍秦炎宗的肩膀,开始调笑他。

    谁曾想拍到了伤口的部位,疼得秦炎宗眉头一紧,身子欠了半边下去。

    “咦,你身上有伤?”这下美女发现问题了,瞪大眼睛看着秦炎宗,胖子也走了过来,显然也注意到了刚才的情形。

    “嗯,在乡下采风的时候摔了一跤,被石头刮破了。”秦炎宗点点头,撒了个小谎。

    “看样子这一跤摔得比较惨。”胖子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随即对秦炎宗说道:“刚才很抱歉和你开了个玩笑,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尽管说。”

    “没事的。”秦炎宗淡然一笑,摆了摆手。

    “你的伤似乎很重?这么浓的药味,还有酒精味?”美女吸了吸鼻子,她离秦炎宗比较近,很容易就能闻到那股有点刺鼻的气味。

    “还行,死不了的,休息一段时间就行了。”素不相识,秦炎宗也不想多说什么。

    胖子显然也看出了秦炎宗不想过多的解释伤势,而这事也和他俩无关,说了句“那我们先走了”,就准备和美女离开。

    “等等!”两人才走了几步,身后的秦炎宗喊住了他们。

    “嗯?有什么事吗?”两人一起回头,胖子开口。

    秦炎宗将目光投向那个美女,问了一句:“那《清明上河图》你是真的打算要还是开玩笑而已?”

    按说在知道这对男女不过是因为那个老者的举动而跑过来接触自己后,那所谓的《清明上河图》之说就成了一句玩笑话罢了,只不过秦炎宗现在真的急需一笔钱,他不想今夜还流落街头,更不想每天跑到这里来卖画,给一群人围着指指点点还要去回答别人各种各样的问题,他真的很不喜欢。如果价格合理的话,画一幅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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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8:04:00 |显示全部楼层
“你,你真的能画?”美女显然很吃惊,她身边的那个胖子都动容了。

    “我需要钱。”秦炎宗没有回答美女的疑问,很直接的道明自己的想法,想了想,他又补充道:“不过我只能画局部,整幅画太需要时间了,我身上有伤,画不完。”

    “行!局部就局部,就画那大桥那段吧。五千块,先付两千订金,你看怎么样?”胖子此时插进话来,也是非常的直接,一边说一边就从皮夹子里掏出了二十张红票子递向秦炎宗。

    “呵呵,你都不问我能画出什么样吗?也不问我什么时候交画,住在哪里,或者要个什么抵押物吗?要是万一我画出来的根本是惨不忍睹,又或者是拿了钱就跑路呢?”秦炎宗看都不看眼前的那叠红票子,笑望着胖子。

    胖子欣然一笑,道:“无所谓的,你说我被鬼蒙了头也罢,发羊癫疯也罢。我这人什么都怕,就是不怕被人骗。而且你的性格我挺喜欢的,又有才华。大家行走于这个社会,总有低落的时候,顺手帮一把又如何。”

    还没等秦炎宗有所表示,美女伸手将胖子一推:“胖子,死远点。”随即对着秦炎宗说道:“突然看你很顺眼了,有什么难题就直说,这年月,直接谈钱很伤感情的。我姓罗,叫罗佳敏,朋友们都叫我希希。这胖子姓李,认不认识他无所谓的。”

    这个自称姓罗的美女还真不是一般的那种直爽,很大方的就报出了自己的名字,连小名都说了,又是一个凭感觉交朋友的家伙。

    “秦炎宗,你就叫我粽子吧。”太过扭捏不是秦炎宗的习惯,这次自我介绍之余,他拿起纸笔,用很工整的小楷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外号,也算是对自己名字的另外一种解释了。

    “啥叫认不认识都无所谓了?还有,什么叫这胖子姓李?我就没个名字吗?”李胖子在抗议。

    罗美女轻蔑的望了一眼李胖子,慢悠悠地说道:“难道……不行吗?”

    “懒得鸟你。”胖子显然知道自己不是罗大美女的对手,扭头朝秦炎宗说道:“我叫李月羽!粽子,嘿,字写得真不错,比你招牌上的那两个字都要强,真的是真人不露相啊。”李胖子是个自来熟,直接就叫上秦炎宗的昵称了。不过他那后一句话还真没有半点敷衍的语气,练过字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字的好坏,秦炎宗的那五个字在他眼里堪比书法大师的作品,非常工整,不属于任何一种流派,飘逸中带有一丝庄重,这是识字之人才能感觉到的,就如懂音乐的能闻琴知意一样。

    不得不说,秦炎宗那么庄重的写下自己名字的举动又一次获得了罗大美女和李胖子的好感,证明秦炎宗是真心想和他们交朋友。

    三人就站着很随意的聊了一些其它的事情,到了大约快六点的时候,罗大美女大手一挥,道:“别傻站在这里了,吃饭要紧,今天我请客。”

    “成,刚好晚饭没着落,蹭顿饭。”秦炎宗也不客气,凭感觉他就知道刚认识的这两个朋友都不是那种喜欢摆架子的人,他们只会对自己看得顺眼的人发出邀请,就如秦炎宗自己一样。

    “好,粽子,东西给我来拿。”李胖子帮着将秦炎宗的“招财”工具都收好,抱着就往公园外走去,回头还不忘说上一句:“你坐我车。”

    李胖子的车是一辆悍马,秦炎宗直接坐了进去,望都没望车内的环境,两只眼睛只盯着窗外。

    这个举动让李胖子有些许惊讶,边发动车边很随意的说了一句:“看样子你不是很懂车。”

    “嗯,有驾照,会开,但是对车没什么研究,就认识几种比较出名的车子。”秦炎宗倒也不装,直接承认自己对车没研究,然后他指了指窗前那辆罗大美女刚开过去的车子说道:“罗大美女的兰博基尼和你的悍马我还是认识的。”

    李胖子闻言笑了笑,不再讨论车了,在他的生活圈子里,很少有男人对车没研究的,再差的都能随意说出几十种车的名字,型号,性能等等,玩得深的就是玩改装车了,比如他李胖子自己就是。

    蓝色的兰博基尼轻盈飘逸的在前方带路,李胖子的悍马就如一个紧追美女的大汉,紧紧的咬在后面。

    罗大美女没有带秦炎宗去什么高档饭店,直接开到临近郊区的一个名为花石轩的小餐馆,将车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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