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675|回复: 143

(好看故事) 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

[复制链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4:44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故事转帖发来,情节蛮是好看的,有时间大家欣赏欣赏,换一下脑。喜欢做梦的不要看,不喜欢做梦的一定不要做梦!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5:17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分 第1节
  引子
  一九二九年冬,奉天城东二十里外天柱山。
  马伯镛仰头喝下一口烧刀子烈酒,口中吐出酒精提供能量的热气,立时在极端严寒的空气中化为晶体状颗粒,粘在两腮的大胡子上,变做白蓬蓬一片,直到他用手一抹,才恢复胡子的本来颜色。三九四九冻死人,尤其在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鹅毛大雪之后,天地之间弥漫一股令人窒息的酷寒,若不是家中熬不过去,他实在不愿意在这种鬼天气出来干不法勾当,特别是还带着弟弟马仲琻。
  他随手把酒壶丢给弟弟御寒,四下里打量,雪后天柱山银妆素裹,只有偶尔树枝一颤,震落少许雪团,方能还原本质。天上明月似乎灯塔一样孤悬,照亮大地如白昼一般清晰,这即可分辨大雪覆盖之下物体的轮廓。
  这是石下马牌坊,这是华表,不一而云,马伯镛心中暗暗默念着,为了能够一举成功,事先他已经费尽心思,甚至从老毛子那里搞来千里镜,在远处不下探视这里过好几遍,把地形一一画在纸上,心底熟悉的不得了,那么此刻他们已经到了福陵的"心脏"——宝城边缘,而在宝城地下,便埋葬了满清开国君主努尔哈赤及其皇后。
  时移事异,过去的禁地皇家陵墓,在满清帝国轰然垮台之后,变得野狗也来筑窝。原本应该竭力看守陵寝的八旗子弟,不堪忍受这般守陵的艰辛困苦,盗得值钱文物之后竟然一哄而散。反倒是东北王胡子大帅张作霖,唯恐世人指责他看守文物不力,偶然派人来打扫一番,逢清明重阳,努尔哈赤的子孙溥仪也会派人来祭祀,但在今夜这个恶劣的环境下,除了他们这两个盗墓贼,死者的寝室里不会出现任何活的生灵!
  福陵恢宏巨大,占地二十余里。建筑布局循山势前低后高,南北狭长。从风水上说,福陵背靠辉山、兴隆岭,前临浑河,按堪舆家选择陵址"风水"要诀,前河后山的标准而言,不亏是一块风水宝地。然而风水轮流转,二百多年过去之后,福陵已经保不住满清的江山,现在的天下是属于姓蒋的浙江人!
  "大哥,动手?"
  马仲琻向马伯镛询问,素来长兄如父,何况马家一直以来都是马伯镛当家,所以马仲琻事事遵从他。
  马伯镛再次勘查了一边福陵宝城,终于点点头,不过两兄弟的目标并非是宝城下的努尔哈赤,虽然他做过皇帝,一定陪葬有许多金银财宝,但是既然是皇陵,埋藏也极深,仅凭他们两个人,是无法在一夜里掘出任何成果的。所以他们针对的是福陵旁边殉葬的宾妃棺木。
  按照满清早期的习俗,一旦皇帝过世,后宫没有子女的宾妃都要殉葬,以等级为一起,葬在宝城旁边的红楼里面。于是马家兄弟俩踏着齐腰深的大雪,一步步挪到红楼前,从拖在雪地上的雪袋里取出洋油,一一浇在红楼附近,然后后退数十步。马伯镛小心翼翼地拿出洋火,点着了一个塞着布条的酒瓶,用力掷到红楼边,猛然轰地一下,红楼四周燃起冲天大火。木料燃烧发出咯崩咯崩的响声,寒冷的砖块猛然受到热火烤炙,顿时崩坏,倒塌。
  马家兄弟静静注视着燃烧毁坏的红楼,他们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因为在这个寒冷的夜晚,除了山上的野狼偶然嘶叫几声,不会有任何人存在。
  红楼的烈火渐渐熄灭,不仅烧毁了红楼,也融化了周边的雪堆,但是水很快凝结成冰。马家兄弟立时上前,把建筑物的砖块推开,然后取出携带的铁锹,鹤嘴锄,一个砸破坚硬的冻土,一个撬开土壤,幸好刚才一场大火,把地面烧软如许,不一会儿挖出两口棺材,马家兄弟对视一眼,会意一笑。
  马仲琻拿着铁锹,正要上前把棺材盖掀开,马伯镛拦住他:"等等,我来!"
  马仲琻心头一热,他知道大哥关照自己,老早听说陵墓的棺材里埋着暗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送命,大哥是家中的顶梁柱,哪能让他去?
  马伯镛大怒,一把夺走铁锹,径自上前,对准棺材盖的缝隙,用力一抬,咔嚓!几百年前的红木棺材也腐朽不堪,顿时棺材盖被抬起,里面没有暗器,也没有毒气,两兄弟稍微松了一口气。
  第一部分 第2节: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2)
  突然,棺材里突然弹起一个人影,同时发出尖利的嘶叫。
  马家兄弟大骇,莫非是僵尸?干盗墓这一行的,一直以来就有传说,传说只要过了百年尸体不腐烂,就会化作厉鬼僵尸!
  马仲琻脸色大变,伸手摸向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镇邪的鸡血和狗血,由于害怕大寒天中会结冰,所以藏在怀里保温。他打开瓶口盖子,便要把血撒上去镇邪,这时马伯镛又拦住他,沉着地说道:"等等,我看有点不对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5:48 |显示全部楼层
马伯镛握住铁锹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人影,唯恐突然暴起伤人。等接近了才发觉,那是一具极为狰狞的干尸,整个身体像木炭一样成黑色,面部表情十分恐怖,头发乱蓬蓬如笤帚,嘴大张着,露出一排黑乎乎的牙齿,眼眶空荡荡挂着两颗干瘪的眼珠,上肢成奇怪的抬升状,身上的衣服尽数烂掉。
  马伯镛观察许久,也不见干尸有何动作,这时马仲琻过来,他叹气说道:"我看,这个女人是被活埋的。"
  马仲琻吓了一跳:"活埋?"
  马伯镛指着不远处被掀开的棺材盖说道:"你看,那棺盖上划着一些明显的抓痕,而且这个干尸抬起的双手手指也残缺不全,因此可以推断她是被活活按进棺材,在里面不住地用手指抓取和推抬棺材盖,死后也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产生惯性弹力。当我们一下子打开棺材盖的时候,就弹了起来!"
  马仲琻听得毛骨悚然,闭上眼睛摇摇头,清醒一下说道:"妈了个巴子,真是残忍。那方才开馆的声音,是不是她死前留下呢?"
  马伯镛说道:"大概吧!"
  两兄弟合力把干尸拉出来,撒上汽油焚烧,马仲琻口中念念有词:"你生前被活埋,我们积德把你放出来,你就好好升天吧!不要打搅我们。"
  马伯镛笑笑摇头,却在棺材里搜罗殉葬物品,忽听到外面咚咚,头还是埋在棺材里问道:"仲琻,你在干什么?"
  "没有啊。"
  咚咚!
  "那咚咚的怪声是谁在弄!搞地老子心烦。"
  "不是我,我也奇怪呢!"
  于是马伯镛抬起头,恼火地张望,却见弟弟满面惨白,凝视着前方那口棺材,而在那口棺材里,发出了有节奏的咚——咚……
  一、盗墓有罪
  时光如梭,五十几年转瞬而过,到了一九八一年五月的一个燥热初夏深夜,天上无月,连繁星也找不到半颗,黑咕隆咚一团。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早早就上床歇息了,然而此刻,在北京西郊石景山区老山村村口的大树下,却鬼鬼祟祟地聚拢了几个人影,发出叽叽咕咕犹如老鼠打洞的细微响声。
  "今年过节不收礼!"
  "收礼只收和氏璧!"
  其中一个人影跳了起来,哈哈大笑,喜道:"都是自己人,不必多客气了。今天大家第一次见面,我就先带头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姓胡,家里兄弟姐妹多,老大胡一刀,见人不爽就一刀,老三胡汉三,出生在汉口。我排行第九,名叫胡八一。八一,合起来就是九了!我另外一个外号是阿里巴巴,哪里有宝库,我出马喊一声芝麻开门,就会乖乖地自动打开!"
  "胡大哥带头了,兄弟我也不能落下!我叫郭小驷,外号北方盗圣!盗墓之圣!"
  这人说完,众人顿时耸然,好霸道的称号啊!胡八一笑道:"这位兄弟厉害,不妨站起来,让大伙儿见识见识!"
  "我已经站起来了啊!"
  三四把手电筒立时打在这个盗圣身上,只见他果真站了起来,但因为个子实在太矮小了,即使站起来,也不过常人坐姿的高度而已。
  "嗯,你号称北方盗圣,我也不必你差!我乃南方第一盗神花二!"
  胡八一满意地点点头,叹道:"真是藏龙卧虎啊!想不到聚拢的小小摸金团体,竟然云集了南北盗中高手。……咦,这位弟兄,你眼生的很啊!咱们干摸金掘冢的活计,可是犯法的大事,万一被逮住,判个十年八年不稀奇。最近公安捉的紧,不得不防。这位兄弟眼生,不知哪里来的,我问你一下事故,若是知道,不用说,自己人。若是不知道,可别怪我们不客气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6:20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分 第3节: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3)
  胡八一狞笑几声,其他人便悄悄往腰后面摸,万一是公安派来的卧底,先砸翻再说。
  胡八一问道"树有分岔,源有支流,不知道兄弟属于哪一派?"
  "地分南北,所谓南易趣北淘宝。南方墓穴年代比较古老,地下环境复杂,挖这些坟墓,讲究技术,时间长了,水平就自然出来了。易者,容易尔;趣,乐趣也。锻炼出来的技术,使得摸金轻而易举,自然高兴了!所以南派叫易趣。北方环境单一,土质干燥,挖坟起来比南方容易多了,可以说不是挖坟墓,而是拣宝贝,所以名曰淘宝!"
  胡八一大喜,叫道:"果然是自己人,不知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朱恒淮,外号阎王愁!"
  这就是我,目前盗墓贼中的一员。
  胡八一疑问道:"我们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干嘛取什么阎王愁之类的外号呢?"
  我笑道:"因为我把死人的东西扒个干干净净,他们光着身子去见阎王讨要衣服,多了你说阎王能不愁吗?"
  众人一阵大笑,笑完便由此次的组织者胡八一带领大家一起去淘宝。现在人们都已经睡着了,我们又在荒郊野外,胡八一有恃无恐地便走边说:"我们干这个活的,也要讲究道理,所谓盗亦有道。我立下过规矩,平生有三不盗!所谓三不盗:大英雄的不盗,要是我们去挖了岳飞的墓,别想在世上混了;祖宗的不盗,黄帝、孔子等,都是祖宗,不能也不敢动;还有家乡的墓不盗,兔子不吃窝边草!"
  郭小驷赞叹道:"胡哥真乃我辈楷模!"
  胡八一洋洋得意地说道:"这样的墓穴还真是不多,嗨……我打听了许久,才听说这里有一个符合三不盗原则,又没有被其他同行抢先一步的地方。他原先是个明朝的将军,后来满清八旗来的时候投降了敌人,屠杀人民,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死后留下一个大墓!雷锋同志教导我们:对待阶级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既然是汉奸,自然不用客气了。谁叫你身前没积德,死后也得招人掘墓、暴尸荒野活该!不过我就纳闷,怎么没有人去动过?里面的殉葬物品怕是不少吧。喏,到了!"
  我抬眼望过去,虽然黑夜无光,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柱看到,眼前的坟墓是砖石结构,呈"风"字形,墓翼逐层外扩。
  孔子说的好,凡事预则立,这盗墓也是讲究事先做好勘察准备的。那盗神花二掏出盗墓专用的洛阳铲铲,正要铲土,我阻止他说道:"唉,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么落后的技术。看,我带来了什么!"
  我放下背脊上鼓鼓囊囊的包裹,打开口袋,众人把脑袋往上面凑过去,定睛一看,却是一只方方正正的、漆黑外表,长着几个按钮类似收音机的玩意,旁边还拖出几条电线,不知道做什么用的。花二大为惊讶,盯着这个玩意,好奇地问道:"老兄,这个是……"
  我洋洋得意地说道:"不懂了吧!现在我教教你,这——就是传说的地震波探测仪!咱干摸金的,也要讲究与时俱进,不能光吃祖宗的老本,拿着一把洛阳铲东挖西掘,丢死人了!记住,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科学,懂吗?来,帮我一把,将它搬出来,另外电线接到地上去。"
  胡八一笑道:"嗨,你这个小子不简单,居然会用这个先进的家么,老实交代吧,以前做什么的?是不是搞地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6:56 |显示全部楼层
 "差不多吧!"我把地震波探测仪安置在地上,然后从它后面拖出两条电线,各自联接到一个电极上,再把电极插在土里,"不过搞那个玩意既不赚钱又辛苦,所以不干了。嗯,这个地震波探测仪,还是我从一个地质研究所收废品的时候低价收回来的,我修了一下,凑合还可以用。"
  我一边调配机器,一边对郭小驷说:"小驷,帮一下忙,把我那个口袋里,还放着的一包东西拿出来。"
  "好咧!朱哥!"
  郭小驷见我有如此手段,顿时肃然起敬,连称呼都长辈分了,不过怎么听都觉得像猪八戒呢?这时郭小驷掏出了口袋里的那包东西,:愣愣地看着,突然叫道:"朱哥,这是炸药啊!你拿了这个玩意干嘛?"
  第一部分 第4节: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4)
  "废话,这地震波探测仪,没有地震波,怎么能工作了?这地又不是天天地震,所以只能自己制造一次地震了。"
  我一把夺过郭小驷手里的炸药,埋在了土里,接上电极,拖长了电线。
  胡八一担忧地说道:"老朱啊,我知道你的技术有手段,但是用炸药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动静太大,把别人惊醒了,怎么办?"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放心,我专门学过爆破,保证炸起来只是地震,不会有响声的。
  说话间,我一拍地震波探测仪,这又老又破的家伙算是修好了,然后引爆炸药,只听轰的一下沉闷的雷声,地面微微摇动。众人脸色大变,如花二之流鼠辈,吓得一下子趴倒地上,抱头护住,而胡八一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只是惨白着脸站住。
  我暗暗好笑,回头看了一下地震波探测仪,把地震波带来的地下信息都记录下来了,粗粗一瞥,地下墓室只距地面六七米而已,一般明清墓掩埋并不是很深,若是汉墓,起码有二十米深呢!
  我叫了一声:"好了!搞定,大家拿出看家本领来,今后的半年,就看这一票了。"
  既然已经探出了古墓的地下结构,当下施展出看家本领,以指南针和水平仪定位,设定盗洞。话说打盗墓,按照发掘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虎下、蚁聚、鼠行。
  虎下就是老虎下山一般凶猛,毫无技术可言,直接是施展蛮力破坏坟墓。譬如民国年间军阀孙殿英盗采定东陵慈禧墓,直接动用工兵埋炸药开采。蚁聚就是用人像蚂蚁,小心翼翼地逐个把坟墓一点一点发掘开来。这种手段主要用在考古队上,他们由国家支持,不存在非法违法问题,又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为了保障文物的完好,常常把整个坟墓发掘。而鼠行,就是如老鼠一般打洞,通到墓室里面盗取陪葬物品。做我们这行的一般都是以这种手段开采,缺点是危险系数极高,一不小心就盗洞坍塌或者墓室毒气喷出致人死地。
  我们当然属于鼠行一派了,大家都是经验老道的掘冢高手,极为注意安全措施,可不想横着回去,于是头戴矿工安全帽,身穿紧身皮衣,戴上以两个口罩中间夹活性炭的简易防毒面具,腰间绑了一条绳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就叫人拖出去!大家在黑乎乎、粘湿湿的盗洞里轮流挖掘,不出一个钟头,就打了一条五长、一人大小的盗洞,直通大汉奸墓室。
  当年建造这个坟墓的时候,大汉奸还是做大官的,有人看护,死后不怕被人盗墓,所以几乎没有设计机关一类的。墓室以青砖粘合糯米汁、鸡蛋清,极其坚固,一般工具很难打通,又不能动用炸药。最后用陈年老醋才轻轻化开了砖石粘合,通入墓室。
  这汉奸的墓室造得颇为空大,我都可以直起身来,穿着皮靴的脚淌在水里。这边的土质属于砂土,容易渗水,当初建造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几百年过去后,时间摧跨了一切防御措施!经过一个白天的通风,坟墓里面的秽气早就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含盐泥土湿漉漉的不舒服气味,就像在海边吹风一般!
  说真的,爬到死人住的地方叫人心虚之极。听以前的人讲,不少坟墓中的尸体日久天长,都变成了僵尸,我们也得预备一下,偷偷把附近村子里的一条黑狗宰掉,狗肉预备当夜宵,那黑狗血撞在水壶里面,若是真有邪气,立即喷上去破邪!
  坟墓里面倒是干净,四面光秃秃的青石板墙壁,甚至连棺材都没有。胡八一一见之下,顿时破口大骂:"这汉奸身前害人不够,死后还要连累老子白跑一趟!过了几百年,连棺材烂掉了!"
  "尸体和棺材都会烂掉,可是金银财宝可都是坚硬无比,总不能白走一趟?"
  郭小驷当下就硬着头皮在奇怪的黑水里摸来摸去,除了几根枯骨和一些瓷碗,别说金子,连块铜都没有!晦气!开门不红!
  胡八一狐疑地四下里打量一眼,突然说道:"咦,我觉得这个墓穴有点古怪!"
  郭小驷疑问道:"胡大哥,你说哪里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8:04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分 第5节: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5)
  胡八一贴近墓壁,用鹤嘴锄刮下一层泥土,捏在手里细细琢磨,说道:"你们看,这层泥土色彩鲜艳,实在太新了!根本不像是埋了几百年的墓穴土层?"
  郭小驷悚然,叫道:"莫非在此之前,就有同行已经先来过,抄过墓穴了?"
  "不像……似乎更像是一个刚刚造好的墓穴一样……"胡八一正在思虑,突然外面传来放风的花二大叫:"不好了!有公安来了!大家快跑!"
  众人脸色陡然大变,慌慌张张地一起冲向盗洞。哪知我已经抢先一步,方才来到墓室的时候,就故意落在最后面,使自己靠近盗洞,此刻我飞快地钻进盗洞里,手脚并用,立时窜出去。然后我随手就搬起一块大石头,堵住盗洞入口。那留在外面的花二愕然,问道:"朱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淡淡地笑道:"没什么意思,只是……我是靠你们吃饭的!"
  话音方落,呼地一声,我挥拳砸过去,正中花二鼻梁,后者喷着鼻血仰天倒下。我跳到一边从工具袋里掏出一条粗绳,手脚麻利地将花二绑上。
  "朱哥,朱哥!"被堵在盗洞里的胡八一叫道,"看在同行的份上,就拉弟兄一把!"
  我叹道:"胡哥,人各有各的难处,兄弟我也活的不容易!只能靠你们吃饭,对不住了!"
  我一屁股坐在石头上,任由胡八一、郭小驷苦苦哀求,或出言威胁,或发誓诅咒,置之不理,悠闲地等待公安拉响警车开过来,车上跳下一个公安,叫道:"老朱,这次收货几个?"
  "三个。"我回答,"里面两个,外头一个!"
  我站了起来,几个公安就把石头搬开,瓮中之鳖地逮住了胡八一和郭小驷。那和我说话的公安一看胡八一就笑着对我说道:"老朱,你这次逮住的耗子可真大啊!胡八一,可是纵横北方的大盗墓贼。奖金绝对少不了你的!"
  胡八一怨毒地盯着我,突然叫道:"朱恒淮!我记住你了,等着瞧吧!"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老胡,你做朋友不错的。可惜,国法不容,盗墓有罪!"
  胡八一眼珠转了几转,好像逮住了什么生机一样,倏然一亮,叫道:"我们盗墓有罪,但是今天你也动手了!按理,应该和我们一起进局子!"
  我说道:"唉,老胡啊。我不是说过兄弟吃这碗饭也不容易的嘛?我当然不能知法犯法了。你以为,眼前这个墓穴真的是古墓嘛?乃是我花了一个礼拜辛辛苦苦伪造出来的。还有你以为那个通知你这里有古墓的人是谁,也是我啊!谁叫你胡八一盗墓无数,悬赏的奖金节节攀升!"
  那公安哪里容得胡八一这么多废话,一挥手就叫人带下去做免费车子了。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老朱啊,我们战友一场,我也稍微提醒一下。你不能再做这个捉贼拿奖金的活了。你知道嘛?现在你也被悬赏了,黑道上你脑袋的奖金是一千块!"
  我哈哈大笑:"想不到我这么值钱,不如我自己送上门去?"
  "少开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了。说正事呢!现在你北京的地头上暂时混不下去了,外出避避风头。我认识一个大学的老教授,才从牛棚里放出来,组织了一个考古队去考察什么古人类化石。现在正缺一个能打能拼、不怕吃苦又精通地质知识的人手。我琢磨着,你胆子特别大,在战斗工兵营干了这么多年,又挖过国防工程,精通这号地里的事情。你要是中意,不如我和他去说说?"
  我怦然心动,外出考古虽然辛苦,但是毕竟不像如今做地这么危险,反正我光棍一条,了无牵挂,当下就决定:"好,拜托老战友了。这个活,我接!"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是我命运转折的开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8:38 |显示全部楼层
 二、考古队员
  好了,现在容我仔细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大名朱恒淮,我家祖籍在甘肃,爷爷一辈的时候逃荒到了淮南。一九五九年我出生,说来也奇怪,虽然我家里人都目不识丁,却给我取了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使得我从小我就被同龄的孩子嘲笑。我一直纳闷,问家里人,他们也一问三不知,只说是按照祖上留下来的规矩取名字。这个名字的谜团,直到后来我去唐山参加地震抢险的时候才解开,那是在我救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后,她问我的名字。
  第一部分 第6节: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6)
  事先说过,我的名字很怪,她听说了我的名字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反应,什么猪很坏?猪很好啊,肉可以吃、皮……什么你是回民?所以说猪坏啊!等等不一而足……
  那个女人则是单手撑着下巴,问答:"你老家在甘肃?"
  我点点头回答:"后来迁到了安徽淮南。"
  那女人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
  "啥,我家还能和皇帝老子挂上关系,邪门了!"
  "明太祖朱元璋他们一家取名字很有规律,拟定了二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几世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如-火-为朱元璋孙子辈命名所用偏旁。朱元璋有个儿子封在甘肃。他的后代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为派字命名。我听说你的名字有恒字,又有水作偏旁,就知道你是朱元璋的肃王一脉了。"
  我恍然大悟。
  我非常佩服那个仅仅比我大上几岁的女人,后来地震抢险完毕,我随军队又返回驻地,对于她的印象,渐渐如风化的珍珠,消失殆尽。可惜,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来不及一问。
  我当过兵,别人把当兵视作一个有前途的行当,我却把部队当作家一样。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遇到了天灾人祸的三年大饥荒,连号称"苏湖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也有饿殍,更不用提十年九旱涝的淮河流域了。家里人相继因饥饿、浮肿病过世,孤零零地丢下我一个人,平常靠着乡亲邻居的救济,吃百家饭才勉强活下来。到了一九七三年,命运之神在抛弃了十几年后终于再次招手。村支书见我实在可怜,当时村里又没有适当年龄的男子,而且我家三代贫农,就在参军指标上推荐了我。于是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少年,穿上宽大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剃了光头,在村里人的欢送下登上了去异乡的火车。
  我加入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战斗工兵营,该部驻守在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杭州留下镇。我这个做小兵的是相当滋润,就是简单的土豆和大白菜,那种吃饱饭的滋味几乎叫我热泪盈眶,终身难忘。
  战斗工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念过小学二年级。白天我进行艰苦的体力训练,晚上就大量补习文化科学知识,通常累的回到寝室直接栽倒在床上睡着了。经过两年多的培训,我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粗壮有力的大兵,出色地完成了浙西战略防空工程的建设,参加过唐山大地震的抢险。七九年的时候,还和小越南狠狠地干上一架,毙敌五个,伤敌若干,脸上的伤疤值得我一辈子去夸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9:10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年代初邓公拨乱反正之后,把经济建设列为我国头等大事,庞大的军队数量开始裁减,我也是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未免遗憾。我没有任何亲人,几乎已经把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了。我挥泪告别战友,踏上回乡的火车。常年的参军生涯使得我脱离社会很久,根本不会种田。家乡又是出了名的贫瘠之地,同样是分田到户,因为缺乏了集体的力量,产量反而越发下降,大家更加穷地叮当响。我花光了微薄的复员经费,手头的土木技术又毫无用处,正在穷极无聊之时,转机来了!
  我的一位战友在北京当公安,正被盗墓贼猖獗的活动搞得头痛不已,急需派遣几个卧底下去潜伏,但是本地的公安人面又太熟了。他知道我胆色过人,又精通地质,乃是天然的好卧底,于是把我叫来,干了几个月时间,捉了不少盗墓贼,奖金也拿了不少,但是危机重重扑上来,于是他当即安排我外出避避风头。
  我参加的考古队头头是个半秃的老头,拍拍我的胸膛说道:"小伙子很坚实啊!当过兵吧!"
  我点点头,回答说:"是的,以前当过战斗工兵。"
  半秃老头大喜:"甚好,甚好!"
  我干的是考古队的保卫,外兼打杂,而考古队有专家三个,也是我们的核心,在其中我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庞
  第一部分 第7节: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7)
  一张清秀的娃娃脸,甚是好看的那双杏核眼,秀挺的鼻梁,和小巧却丰润的唇儿。原本齐耳短发扎成了一只马尾辫,若是放开来,更能显现女子的魅力。
  "你你……"
  我激动不已。
  女子温和地笑笑,上海人那口江浙口音的普通话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啊!是吗?小朱?"
  她便是在唐山救出的,让我怦然心动,迄今念念不忘的女子。
  这次意外的充分,终于让我晓得了她的名字:王玟琳——很好听的名字。然而我听说她的命却不是很好,父亲在文革时候受到迫害死掉,丈夫又在唐山大地震中死去。现在三十不多,迄今单身一人。
  考古队还招了十多个搬运工,于是我又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胡八一、郭小驷、花二!
  大家都是老相熟了,咋一见面,都吃惊得不得了,胡八一先是哈大嘴巴,然后恶狠狠地叫道:"朱恒淮,你好毒!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们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你还不肯放过!"
  难怪如此,我就暗暗纳闷,这般家伙,犯了盗墓的罪行,理应判个十年八年,送到青海吃沙子去,怎么悠闲地跑到考古队来做营生了呢?看来也是和我一样,借着考古队的大旗避避风头而已。
  想通了这一点,当下我干笑一下,说道:"哪里哪里,大家都是捆在一条绳子上的蚱蜢,何必如此伤感情。好好,以前是兄弟的不对,得罪了诸位。不过那是为了公事,不是私仇。说实在的,我觉得胡哥确实是个做朋友的料。如今我们聚在一起,看来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哈哈!"
  胡八一一伙当然也明白这一点,总不能把我逼得太急了,万一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要咬人,所以他们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有时也暗中企图在夜里干套麻袋殴打一顿的把戏。可惜,老子是在南疆打过仗的,这般盗墓贼再是厉害,也总不如打了几十年夜战,擅长偷袭的越南游击队厉害,所以轻轻松松就被我解决,第二天带着满脸伤疤出来,见我自然恭恭敬敬了。
  我们一行人从北京出发,浩浩荡荡地杀向内蒙古。我以为这只考古队瞅准一个古墓,一口气猛挖下去,挖出文物来摆到博物馆就行了。其实这次考古队是考察北方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遗址,范围从包头到乌兰浩特,路程将近一千多公里。沿途走走停停,不时打搅当地政府进行休整。无他,考古队的专家体力不行。
  毕竟我们的头头刚从牛棚里钻出来不久,年纪也不小了,体力自然差,而年轻一辈的学生中,则是几个女流之辈。哪比得过我这个当过兵的嘛?虽说是战斗工兵,除了多一门技术活,训练起来比寻常作战部队还严格。每天早上吃饭前五公里习以为常,动不动就一百八十公里拉练。所以对于这般征程就当作内蒙古草原三个月旅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8:59:48 |显示全部楼层
忘了介绍一下,考古队其他几位成员。带队的就是那招人的半秃老头,叫杨爱苏,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文革吃了不少苦。他自己说这苏是苏东坡的苏,不是苏联的苏,不过革命小将们可不管苏东坡还是苏联之间的区别。王玟琳是她助理,不多说了。还有一个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姓林的小丫头,叫林白水,这丫头唧唧喳喳,不过高原反应厉害,最近几天闭嘴。
  当然,光旅游不行,入考古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一门考古技术,为将来吃饭打基础。所以碰到有机会就询问,到了休整时期,别人都去外面胡逛,我却向专家们借了书,如饥似渴地学习。这帮考古队专家对我也特别满意,似乎有益栽培。当时文革结束不久,这方面的人才青黄不接,刚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嫩蛋子,暂时不成气候。而如我一般,懂技术,年轻又好学,虽然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他们有意培养的对象。而诸如胡八一之流,不学无术,有次听专家在讲,西汉王朝时,打赏手下动辄以百金计,舔舔嘴唇,羡慕地说道:"想不到那个西汉一朝这么有钱,金子都是按百斤算了的!"
  叫人贻笑大方了,百金之金,铜也。
  三、草原骷髅
  第一部分 第8节: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8)
  我们乘坐两辆吉普车、两辆卡车穿行在内蒙古草原上。乍到草原上,真觉得新鲜。贡格尔草原天高地阔,曲折蜿蜒的河流画出最美的曲线。草原上长着半人高的野草,大风一吹,当真是风吹草低,唯独不见牛羊。其实这里是偏僻地区,不如包头、呼和浩特那边牧民众多,我们往往走两三天才能碰上一户牧民家。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搜寻原始人类遗迹不啻于大海捞针,此刻就要发动人民战争。通过收集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很多时候都会找到遗迹。譬如我们就有一次听说牧民在河里捞到瓷器碎片,循河流上走,发现了一处元朝行宫的旧址。由于我们并不在意古代历史的发掘,所以通知了当地政府之后就离开。
  现在才七月份,高原到底是高原,气候干燥凉爽,甚是暇逸,受不了的是空气太干燥了,老是流鼻血。王玟琳叫我多吃蔬菜,说下次遇到牧民,让我再喝点牛羊血补补。正说着,我们就遇到了一户牧民。
  王玟琳身为女性,比较容易打交道,况且她精通蒙古、西藏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上前热情打招呼。这是一户五人口的草原牧民,听说了我们是政府派来的考察队,草原人又好客,于是杀牛羊热情招待。我们下车搭建了帐篷,晚上一起篝火狂欢。我狠狠吃了半条羊腿,又吃了半斤煮羊血,把肚子填地饱饱。
  杨老头照例询问附近有什么奇怪的石斧、石针等奇怪物件被发掘。牧民家主人是一个年纪有八十左右的老汉,捋着胡子想想回答:"石头的东西我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但是在达里诺尔往北约莫四里地远,有个砧子山,山上的石头刻了很多图画,有的是人骑马,有的是放牧。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王玟琳、杨老头对视一眼,激动地微微发抖,正是他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很显然,这是新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岩画。国外在撒哈拉的峭壁上也发现过类似的痕迹。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你可以带我们过去嘛?"
  蒙古老汉一直坚实的胳膊猛然一震,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连连摇头,口中喃喃自语:"妖孽妖孽!"说着,竟不理会我们,转身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一愣,为何老汉会有如此反应?倒是老汉的儿子过来解释,他会说汉语:"真是抱歉,几十年前,我爹被日本鬼子逼着带去那边,虽然事后死里逃生,可是一直闭口不谈他是如何逃生,那些鬼子又怎么样了,好生奇怪。如果实在逼急了,只会念经求保佑。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到底比你们熟,我带你们去!"
  王玟琳表示感谢。
  这个蒙古大汉名叫巴特尔,据说蒙古语是钢铁的意思。他身材高大,浑身肌肉一块块当真如铁一般,高原特有的黑黝黝面色显出他刚毅的性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正式社员

发表于 2009-7-3 09:00:22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天,收拾完家么,巴特尔背上一只猎枪就和我们一起出发。他老爹虽然对砧子山畏惧如虎,终不阻拦儿子,和巴特尔的老婆、儿子、女儿在一边默默告别。我们乘车向北走了大约几十公里,中午吃饭时分终于到了达里诺尔。初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座山,到了才晓得是一个大湖,一望无垠,湖水湛蓝湛蓝,我没有见过大海,估计海就是这般回事。
  眼见湖里点点滴滴,竟然有不少鱼儿在活动,这些天牛羊啊、馒头啊吃厌了胃口,存心改善一下伙食,跑到下面捉了几尾鱼。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舀了一口,呸!怎么又咸又涩!
  巴特尔看到了我的举动哈哈大笑:"小子,你不知道,这是盐水湖。湖里面的水比海水还咸!"
  邪门啊,这种盐水,鱼居然还活得下去。
  王玟琳笑道:"数百万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原,后来火山爆发导致地层下陷,积水成湖。眼前这达里诺尔看似够大了,其实远古时期规模更是数十倍。因水分蒸发,留下矿物质,于是就越来越咸了。"
  那姓林的黄毛丫头憋红了脸,啊地轻轻一叹,转身飞快地爬过一个小土坡,找隐蔽之处了。我和巴特尔对视一眼,暧昧地大笑,王玟琳倒是脸一红。这女人毕竟不如男人方便,随处即可,小丫头片子估计早上羊奶喝多了,此时急不可耐。
  第一部分 第9节: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9)
  倏地!小丫头发出一长串尖利的惨叫!
  我和巴特尔倏然吃了一惊,顿时绷紧神经。巴特尔为人小心谨慎,不论何时何地,随身都背着猎枪,此刻把枪握在手里,打开保险匣。我也拿着那把临时做的鱼叉,和他一起赶过土坡,正看见小丫头吓得浑身战栗,至少平安无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问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
  小丫头颤颤悠悠地指着前面一个土包,那土包约莫半尺来高,周围高高低低,垒了几十个。初始我以为不过是蒙古人随意建筑的敖包,或者天然形成的土堆,也不在意。天长日久,土包塌陷,虽叫野草裹住,野风吹过,草低了头,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脑袋!
  这是一个死人的头骨,因为内蒙古高原气候干燥,死尸很容易变成干尸,骷髅的皮毛尚未落下,张口凸眼,吐出了舌头,临死前的表情清晰留下,看似痛苦不已。单是一个干尸骷髅也罢了,离奇的是从眉骨起的天灵盖尽数削掉。
  我拉开小丫头,拿着鱼叉柄挑动骷髅,笑笑:"一个骷髅罢了,你居然怕成这副德行,以后还怎么干考古这行业!"
  蓦然我瞠目结舌,表情和动作顿时僵掉。当我鱼叉挑动那骷髅的时候,顿时滚了下来,后面又露出整整齐齐排列地数十个骷髅,干枯的皮肤留有死前的神情,原比光秃秃的骷髅更加恐怖。纵然此时正是正午,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
  王玟琳也赶了过来,先问一句怎么回事,看到这些无顶干尸骷髅,顿时骇住。
  巴特尔背上猎枪,走过来用靴子踢开其他几个土包,哗啦啦,滚下一大堆骷髅,都是让削掉了头顶,表情痛苦。地上滚着一批骷髅似乎是巧合,他们的脸正面对着我们,好像在诉说无尽的幽怨!
  不一会儿,在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了小丫头的惨叫也陆续赶来,看到这些情景震惊不已!大家啧啧惊叹,议论纷纷。杨老头捡起一个骷髅,翻转细细察看,说道:"骷髅头上还有白色的干皮,考虑到内蒙古的气候,看来这些骷髅死得时间不长,最多几十年!"
  然后对王玟琳问道:"小王,你看这些路口排成一个阵势,是不是宗教遗迹?"
  王玟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到我身边,身子微微颤动,说道:"不,绝对不是!我研究少数民族风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些习惯。何况连头盖骨都削掉了,邪门的紧!"
  杨老头问道:"会不会是把头盖骨锯下来,做法器呢?"       
  巴特尔摇摇头,说道:"法器寿命极长,一百多年才换一个,哪里一次性需要这般多。况且,既然已经是法器了,那尸骨就是圣物,应该好好处理,怎能暴尸荒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 古泉文库论坛 ( 陕ICP备2023010790号-1 )

GMT+8, 2024-5-10 09:36 , Processed in 0.055246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moke8love.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