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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使、装备改进 我国每年数千古墓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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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00:09:18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11月4日,震惊全国的湖南“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的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等24名被告人,被指控于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间,在长沙市望城县、宁乡县、岳麓区以及江西省分宜县盗窃、倒卖西汉“长沙王印”龟钮金印等一级文物10余件,二级和三级文物以及一般文物数十件。此前,望城县法院已经宣判了此系列盗墓案中的第一批14名被告人,他们分获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罚金。
“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发生在长沙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盗墓案件,引起了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县等各级政府、文物、公安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长沙市公安部门成立了由60名精兵强将组成的专案组,调配12辆追捕车专门用于取证、追逃、追赃。专案组辗转万里,在文化文物部门组织的10余名专业人员的积极配合下,一举将该案侦破,共抓获分别来自8省20个县市的犯罪嫌疑人53人,追回涉案文物304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2件、二级文物48件、三级文物89件),彻底摧毁了来自湖南长沙、江西新余、山东济宁等地的犯罪团伙。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副司长刘铭威认为,湖南长沙“12·29”古墓葬被盗案,涉案古墓葬数量多、范围大,对文物破坏严重,是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起重大、连续、跨区域、团伙文物犯罪案件。
近几年来,我国的盗掘古墓葬现象已经出现了迅猛之势。资料显示,国家文物局对外公布的每年古墓葬被盗数量是数千座,事实上,每年新增被盗墓葬数量可能远不止这个数。此类案件在各地频繁发生,暴露出我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不足,也折射出我国文物执法的现实困境,更对我国文物法律法规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长沙王古墓“鬼”影现形记
魅影瞳瞳,窃贼肆虐。警方边侦破,古墓竟接连被盗,盗墓者踪迹难寻。被盗古墓中,有被专家誉为堪比“马王堆”的风篷岭二号墓。一个神秘电话,终于让案情柳暗花明——频频制造大案的,是一伙掌握了高科技作案手段、地跨湘赣鲁三地、从盗墓到销赃“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王陵被盗
风篷岭二号墓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星城镇“玫瑰园”商住区的山包上,2008年12月28日下午,该小区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赖先生来到山脚下,无意中发现山坡乱草中似乎被人踩出了一条路。因山上被勘测出藏存古墓,且平时很少有人上去,赖先生感到奇怪,于是循迹追踪,很快发现了一个山洞,在洞口附近还发现了棺木等随便抛弃的物品。感觉有问题的赖先生马上报告公司,第二天一早,公司老总又向有关部门报了案。
望城县文物局副局长曾德刚很快带人赶到现场,在该墓西北角发现一个直径约1米、深约10米的盗洞。盗洞周围散落有墓室顶板、棺椁残碎木块,以及盗墓者遗留的衣物、易拉罐等。曾德刚说:“就在风蓬岭二号汉墓380米处,2005年底曾经因房地产开发,抢救性考古挖掘了风蓬岭一号墓,当时轰动考古界,出土了包括金缕玉衣在内的200多件珍贵文物、墓主被证明为西汉长沙国某代长沙王后,因而考古界对风篷岭二号墓同样期待很高。”有专家认为,二号墓墓主人,有可能与一号墓对应为长沙王的陵墓,且随葬品应该十分丰富,其价值可与马王堆古墓相媲美。
因为这个墓葬保存完好,本着不挖掘就是对古墓最好的保护的原则,文物部门并未对此墓进行挖掘。然而,三年后,这座保存完好的古墓却遭盗墓分子侵袭。案情重大!望城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公安、文物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古墓保护和专案侦查工作。
2008年12月29日下午,长沙市文物局考古所专家、望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人员赶到二号墓进行勘查取证,在现场发现了一块丝绸,丝绸底色呈绿色,上绣一只金黄色的凤凰,专家根据散落的棺椁残片等分析,盗墓者已经进入主墓室,因盗洞下部已经部分坍塌,工作人员无法深入。
长沙市文物局、望城县文物局与刑侦大队三方共同开会研究案情。望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唐湘平说:“从现场来看,盗墓者估计是在4到5个人左右,有人挖洞、有人望风,还有人现场指导,并且这些人里面可能还有外地人,因为我们在现场找到的烟盒是红双喜的,长沙人一般不抽红双喜,抽这个牌子烟的基本上是周边省份的人……”
就在大家热烈讨论之时,长沙市文物局副局长唐彬透露了一个信息:“来之前我向我们一把手曹局长汇报了这个事情,他告诉我一个非常奇怪的情况,说12月28日他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电话说要举报,电话里就提到我们望城县的墓被盗了。”
大家都警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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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00:10:13 |显示全部楼层
盗墓贼“扫荡式挖掘”

“我当时正在开会,接到那个神秘电话感到很突然。”长沙市文物局曹凛局长向本刊记者介绍说,神秘人在电话中告诉他:“请你先不要挂电话,我要检举一个事情,是关于你们长沙地区古墓葬被盗的事情。”曹局长问:你是哪里人?神秘电话人自称是北京收藏家协会的会员,最近在北京文物市场上看到有大批西汉时期的文物在进行交易,价值大概有几千万,看样子都是从望城的墓出来的。

曹局长非常吃惊,继续追问来源。神秘电话人言之凿凿:我有我的消息,我不光知道是你们望城的墓出土的东西,而且还知道更加重要的信息。曾局长追问:什么?神秘电话人:我知道这些文物出自谁的手。当曹局长进一步追问时,神秘电话人说:这个人叫刘胜利!

刘胜利?是谁?没有人听过这个名字。望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唐湘平陷入深思:这应该是个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对接下来的工作分三组进行了安排,一组重点查这个神秘的电话,另外一组人重点去长沙的文物市场上调查,看最近在长沙有没有西汉时期刚刚出土的文物在交易,还剩下一组就在案发地点周边进行调查,专题会议还决定派人24小时守在风篷岭二号墓,防止盗墓分子二次盗墓,同时加派人手盯住周边其他的古墓点。

正当侦查工作紧张展开之时,长沙境内又相继发生多起盗墓案件。2009年1月份左右,望城县星城镇银星村杉树拱古墓葬被盗,盗贼先用锄头挖,继而再用炸药把墓炸开。经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鉴定,该墓为西汉长沙国王室墓葬。同样在2009年1月,位于望城县星城镇银星村中区十组的另一座汉代长沙王室墓发现被盗,现场留有一个直径1米、深约20余米的盗洞以及输氧管等作案用的工具。其后短短数天,位于岳麓区天马山乡谷山村的数座古墓、天心区青园的两座民间古墓、宁乡县大成桥七星抱月古墓、流沙河清代古墓等古墓也相继被盗!

担负此案侦破工作的望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唐湘平说:“我们边查,犯罪分子边盗,究竟是谁如此猖狂?”

在望城县杉树拱古墓葬被盗现场,警方勘查发现:“从盗洞的形状来看,上面方形、3米以下就是圆的,和风篷岭二号墓的盗洞形状一样,手法相似,很有可能和风篷岭二号墓是同一伙人!”唐湘平说,“猫捉老鼠,我们一直还跟在老鼠的屁股后面!看来他们对这一带古墓的分布非常清楚!”而望城县文物局副局长曾德刚表示,被盗古墓均属于长沙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或有待进一步证实的文物点。

会不会是内部人员干的?办案人员的心里首次出现这样的疑问。

是否有内鬼

一系列古墓盗窃案的发生引起了湖南省以及长沙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长沙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李介德任指挥长、副局长单大勇、欧益科任副指挥长,刑侦支队牵头、望城县公安局为主以及相关警种配合的“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件专案组,从各有关单位抽调6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班子,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

“上级命令限期一个月破案,当时压力非常大,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先后两次派人来长沙督办此案。”望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智明说,而案件侦破却没有多大进展,那个神秘的电话还在查,专案组民警发现,电话里提到的叫刘胜利的人名字很普通,长沙有100多个!另外,长沙文物市场最近也没有人大量出手刚出土的西汉文物。

一个从望城县传来的消息,又令专案组人员感到惊诧:有人假冒文物局人员四处勘查,村民发现同一个地方有人刚刚勘完,接着又来一拨人勘查,后来才知道,后面一拨人才是真的文物局的工作人员。

据村民们反映,当时看到三四个人拿着铲子向地下钻,觉得奇怪就过去问他们在这里干什么,来人非常镇定,谎称自己是在工作,为首的还掏出一个工作证晃晃:我们是县文物局的,在做文物普查,接着以古墓是国家机密,老乡妨碍了工作为由支走了村民。

对此,唐湘平极其愤怒:“这些人还是在文物局之前到的,到底是什么人,简直狂得没边了!”望城县文物局副局长曾德刚当时感到有些紧张,联想起望城县杉树拱古墓葬被盗再生疑问:“怎么会有这样的事?难道真有内鬼?”

曾德刚还回想起,2006年挖掘风篷岭一号墓的时候,曾请了100多个附近的农民协助开掘,对他们都做了相关的考古知识培训,盗墓贼会不会是这里面的人呢?

办案人员一番合计之后,曾德刚找来参与风篷岭一号墓开掘的人员名单,与其中一个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告诉对方:现在又有一个墓要开掘,国家文物总局已经批了,你们都是经过训练的,能不能回来帮忙啊?具体的地方是……

消息放出去后,民警们连续两天在曾德刚指定的“古墓开掘地”进行蹲守,可不但没有等来预料中的盗墓贼,反倒不断收到又有古墓被盗的消息。

种种迹象表明,假借文物人员之名进行古墓勘查者并非内部人员,专案组随即通过红双喜等遗留物品以及群众反映,勾画出了犯罪团伙的大致轮廓,决定串并案。就在这个时候,案件出现重大转机,另一条线索有了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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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00:10:27 |显示全部楼层
峰回路转

2009年1月,专案组民警在走访调查长沙市文物市场时获知,一个叫刘胜利的曾经当过兵的男子有西汉时的玉璧出售。而长沙市文物局局长曹凛也回忆起,神秘人电话曾透露出售文物的刘胜利是长沙市开福区机关的工作人员。

办案民警查到,曹凛局长在12月28号接到的那个神秘电话根本就不是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就来自长沙附近,对方说自己是北京收藏家协会的,可能是假身份。而刘胜利,无论是从文物市场上了解到的情况,还是从曹局长提供的情况来看,相关信息都十分吻合。

盗墓者刘胜利终于从长沙100多个同名者中被“淘”了出来。38岁的刘胜利,山东省微山县人,空军某部转业,研究生学历,时任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计生办副主任。

2009年1月,望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唐湘平,来到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计生办,以外出打工办理计生证为由,和计生办副主任刘胜利进行了正面接触。乍看刘胜利文质彬彬,交谈中他表现出有一定的涵养,“这是我们第一次与这个叫刘胜利的人接触,这个人的气质不像个胆大妄为的文物大盗,从第一感觉判断,我都有点怀疑我们是不是找错人了。”唐湘平说。

不过,两个细节却没有逃过唐湘平的眼睛:刘胜利外出办事开着丰田佳美车,计生办工作人员反映刘主任喜好文物收藏;刘胜利拒绝了唐湘平发给的烟,抽的是自己的,而这种烟,就是专案组多次在盗墓现场发现的红双喜牌香烟!

红双喜烟,离长沙比较近的江西那边有不少人喜欢抽,专案组汇总情况时还发现,盗墓现场附近的群众,曾听到那些人互相之间的交流语言,普遍使用的是普通话以及他们听不懂的外地话,群众将听到的对话学了几句,办案人员感觉也像江西那边的方言。而被盗古墓周边群众,也确认和刘胜利体貌特征非常相似的人,去年10月间曾经出现在古墓周围区域。

警方进而发现,刘胜利除了上班很少在家,经常往返于江西、山东两省,且手中持有从古墓出土的玉璧、玉盘等珍贵文物。此人存在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认为,案子的主线基本上出来了!刘胜利不仅仅是组织者、参与者,甚至应该还是本地盗墓者和外省盗墓者之间的联系枢纽,这个人是关键中的关键。

望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智明安排接下来的工作,第一、盯紧刘胜利的一举一动,任何时候,不管他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你们都必须掌握得一清二楚!第二、加紧和江西、包括刘胜利的老家山东当地警方联系,请他们帮助查清刘胜利经常联系的那些人,是怎样的背景、有没有从事文物犯罪的前科;第三、文物市场也要调查,看是否有这几起案子被盗文物流入市场,从哪里流出的。

经过紧张的明察暗访,专案组基本肯定,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1月间,在长沙望城县以及周边的浏阳、宁乡、长沙县等地陆续发生的多起盗窃古墓案,都是一个跨省犯罪集团所为,其中有山东和江西籍人员参与,而本地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计生办副主任刘胜利,就是这个团伙的主要组织者,以他为核心和联系枢纽,勾结山东人王宗敏、江西人林细生等人疯狂盗窃古墓。

2009年春节刚过,两个江西籍犯罪嫌疑人彭红生、刘智华来到长沙找刘胜利,这两人在此案中非常关键。刘智华是出资人,彭红生是负责现场挖掘和一些人员的组织。2月11日下午,专案组当机立断,立即抓捕了彭红生、刘智华二人。与此同时,其他抓捕小组亦同步展开行动,经过连夜奋战,专案组先后抓获了包括刘胜利、陈全武、谢德、喻阳春在内的11名犯罪嫌疑人,在刘胜利家中,民警发现了五十多件漆器,两块玉璧,一柄青铜剑,四个玉手镯以及作案工具。随后,专案组连续作战,派民警奔赴山东、江西、北京、辽宁等8个省23个县市,行程数万公里,对犯罪嫌疑人林细生、王宗敏实施抓捕。

专案组最终成功抓获53名主要涉案人员,并追回大部分被盗文物。

成功破案

长沙警方经过七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成功告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此次案件侦破力度大,打击有成果,望再接再励。”

据长沙警方介绍,这一特大盗窃古墓集团特点鲜明:一是组织严密。该犯罪集团由三个犯罪团伙组成,成员来自湖南、山东、江西、甘肃、山西等省,主要犯罪嫌疑人来自湖南长沙、江西新余、山东济宁。在盗掘古墓葬过程中,三个犯罪团伙交叉参与盗墓。二是分工明确。长沙籍盗墓分子主要负责组织人员、提供古墓信息,协调当地关系并负责望风;江西籍盗墓分子主要负责出资、安排住行、收购分赃;山东籍盗墓分子主要负责提供资金、技术和设备。同时,在文物鉴别、寻找渠道、牵线倒卖等方面,实行“一条龙”作业。三是手段专业。在盗掘古墓过程中,盗墓分子驾驶汽车携带发电机、金属探测器、氧气罐、膨胀炸药等专业作案工具,先勘定是否为古墓,再用金属探测器勘测选定盗洞位置后盗掘作业。遇到复杂地形则用雷管和膨胀炸药进行爆破。出土后由专人守在墓口负责搜身,清点文物的种类和数量。四是气焰嚣张。从2008年年底到2009年春节期间,3个多月中,该犯罪团伙窜至湖南长沙、湘乡及江西、山东等地,疯狂作案20起。特别是在长沙辖区连续作案10余起,犯罪气焰十分嚣张。盗墓分子每次在实施盗掘犯罪作案时,安排专人持械在外围守护,驱赶、威胁发现情况的周围群众。

据了解,目前长沙警方已查证该犯罪团伙盗掘古墓案件20起,分别涉及湖南长沙的望城、宁乡、岳麓三个县区,以及湖南湘乡、江西新余等地。在这20座历代墓葬中,战国时期墓葬有3座,西汉墓11座,东汉墓1座,清代墓5座。这些古代墓葬是长沙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力见证,特别是位于望城县、岳麓区交界、方圆约6.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1座西汉古墓,已被确认为西汉时期长沙国王陵及其贵族墓,葬制规格较高,墓体规模较大,是研究汉代长沙国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实物资料。

在警方已追回的文物中,就有长沙王印和长沙王玺各一枚(均正由文物部门作进一步鉴定)。另外,还有玉镯、翠镯、玉璧、龟钮玉印、水晶、铜镇墓兽、青玉璧、金扣饰、玉棒、白玉带钩、铜剑、剑饰、铜带钩、漆器、玻璃壁、琥珀饰品、陶鼎、铜铺手等共304件。这些文物,被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的12件、国家二级文物的48件、国家三级文物的89件。

“该案涉案人员多,文物价值巨大,案情复杂。”长沙市公安局局长李介德表示,长沙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破打击力度,确保再抓获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再追缴一批被盗文物,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和文物、工商等部门加强联络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打防盗掘古墓葬案件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国家文物资源得到最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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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00:10:46 |显示全部楼层
文物保护面临新课题

“新中国成立后,长沙盗墓现象只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出现过。此后许多年都非常平静,最近为什么突然猖獗起来?”长沙市文物局局长曹凛一度感到不解。

事实上,近些年古墓被盗案已成高发态势。仅2009年以来,同类案件就在全国各地不断出现。1月,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某村7名侯姓村民疯狂盗掘后唐、汉代等古墓4座。3月,浙江省台州市一盗墓团伙主犯崔米华,先后50多次参与盗墓,被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7月,郑州警方打掉一个盗墓团伙,10名盗墓分子于2006年至2009年间盗掘古墓10次,盗取大量文物,全部卖给郑州古玩市场。8月,一个由17人组成的盗掘古墓的特大犯罪团伙被南京警方摧毁。9月,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警方通报,3名盗墓嫌疑人被刑拘……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各级文物行政管理机构的不断完善,全国盗掘古墓葬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近几年来,盗掘古墓葬现象却出现了迅猛抬头之势。对此,考古专业出身的曹凛分析认为:“文物盗掘案件在各地频繁出现,背后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令人深思。”

过分宣传经济价值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文物的价值特别是经济利益逐渐显现,涉及文物的犯罪行为开始出现,古墓葬作为文化遗产的一种重要的生存形式,其中蕴藏着十分丰富的随葬物品,这些文物饱含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因而更容易成为盗墓贼的作案目标。不少地方早年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话:“要想富,先盗墓,一盗一个万元户。”

我国对盗墓者的刑罚不可谓不重,依据我国刑法第328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盗掘古墓葬的首要分子、多次盗掘古墓葬的、盗掘古墓葬珍贵文物并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这三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这仍然无法阻断盗墓者的贪欲。

“客观地说,任何文物都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但经济价值仅仅是文物众多价值中一个小的方面。”长沙市文物局社会教育科科长周慧雯说,文化遗产的宣传应以传播文化知识、塑造积极精神为主要任务,使受众认知我们中华优秀传统、认同祖国悠久历史。同时,文化遗产的宣传还应引发受众对逝去文明的求知欲和探索欲,唤起其自觉的文物保护意识。

装备今非昔比

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家对盗掘古墓葬行为重拳出击,判决了一批文物犯罪分子。如今这批人员已陆续刑满释放,在利益驱使下,其中部分人重操旧业,并且还带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徒弟”。据湖南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彭仕奇介绍,在“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中,就有好几名犯罪嫌疑人曾犯有“前科”,并且其中负责盗掘技术的人员还存在着师徒关系。

这批人尽管大都只有初中学历或者是文盲,却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还配备了比以前更为先进和全面的盗墓工具。“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中,盗墓贼就使用了金属探测器、氧气罐、膨胀炸药和千斤顶等专业工具,还有发电机、多功能充电器、鼓风机、防毒面具等专业设备。

曾任湖南省文物稽查队支队长的彭仕奇介绍说,盗墓贼的金属探测仪,由于安装了先进的地平衡系统,不受地层中矿物信号的影响,其性能已经大大高于旧式金属探测仪。他们使用的膨胀炸药也很特殊,即使在深夜爆破,20米外就很难听到声音,炸出的圆洞直径约0.6米,仅能容一个体瘦的人进出,并且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不往上爆,只往两边挤压,使盗洞十分牢固,不会塌方。

在这个盗墓团伙里,刘胜利不仅智商高,还是惟一一个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彭仕奇告诉记者:“被盗的地方都是边远山区和城乡结合部,盗墓者不仅冒充文物普查人员欺骗当地村民,从部队转业的刘胜利还经常穿军装、开军车,打着部队搞军事基地的幌子在光天化日之下盗墓,非常猖狂。”

在刘胜利的组织策划下,盗墓贼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效率大大增加。类似这样头脑和技术装备充分的盗墓团伙,已经很难再被时间和环境所限制,盗墓的时间变得越来越短,规模也越来越大。

打击力度不够

长沙望城风篷岭二号汉墓,文物部门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发现,但本着“埋藏在地下是最好的保护”的原则,并未挖掘,终被盗墓分子乘虚而入。这种跟在考古工作者身后搞盗墓的现象,在盗墓案中非常多见。

资金短缺,硬件设施跟不上,是制约文物保护的一个瓶颈。“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中,盗墓分子不仅反侦查能力强,而且他们使用的通讯工具强于文物保护工作者——用卫星定位仪、雷达联系,湖南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相关人员说:“有些盗墓分子使用的野外发电机,能够在野外提供良好的照明及通风,而我们没有。对方是灵活机动的‘游击战’,与管理部门行动迟缓形成鲜明对比,文物保护自然追不上盗墓贼的脚步。”而目前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有限,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基层单位,公安部门办案经费更是捉襟见肘,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文物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得不到重视。

2007年开始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距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工作相距达25年之久。曹凛认为:“如果我们早10年启动‘三普’工作,就可以将新发现的文物点早日置于法律的庇护之下。普查工作启动后,对新发现的文物点在调查出初步情况后,在各级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前,对于它的保护管理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这就不经意地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情报。”事实上,“12·29”盗墓团伙主犯曾交代,他们经常看报纸寻找相关古墓葬信息。

“不仅古墓,其他文物古建也存在这种问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不够,基层政府还是不重视,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少,管理手段、保护手段跟不上,导致文物缺乏一个最基层的保护端。”曹凛深感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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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00:11:05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监管不力

曹凛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文物鉴赏、文物收藏已渐渐成为一种时尚。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在大力提倡发展文化产业,因此文物市场日趋活跃。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滞后,各地文物市场尚处一种无序的发展状态。

《文物法》规定,国家只允许有合法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机构存在,但以“国字号”为主力军的文物商店难以满足民众对文物流通市场的需求,文物市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文化形式,在全国早就遍地开花,目前,这些自发成立的文物市场变身“旧工艺品市场”、“旧货市场”、“古玩市场”,普遍存在着鱼目混珠、私下进行文物买卖的现象,但又不可能也无法予以取缔。

曹凛认为,当法律的规定脱离客观现实时,规定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而且,进入流通领域的文物是由文物、工商、公安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进行管理的,但是,对如何共同管理,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明确界定。”

由于国家现行的政策并不承认文物市场的存在,也就无从谈及针对文物市场的相关立法工作。经济发展为文物市场的繁荣提供了条件,而疏于监督管理的文物市场却成为犯罪分子销赃的渠道和场所。“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中,有一名江西籍主犯林细生,既是该盗墓团伙的出资人,又是倒卖文物的组织者,本身还是活跃在某文物市场的“老板”。

法律面临新课题

究竟何为文物?相关法律至今都没对此给出准确的解释。湖南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彭仕奇介绍说,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出台,这是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的第一部法律。随着经济社会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02年文物保护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进行了修正。

但在整个过程中,“文物”始终没有从法律角度得到一个“名分”。中国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许勇翔说,过去曾规定乾隆60年前文物不许出口,后又改成以1949年为限。但1949年后的东西是不是文物?关于文物的模糊界定,使很多人知法犯法,或不知法而犯法,造成混乱。

社会不断发展,文物保护法的一些规定逐渐显得过于脱离实际,如《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湖南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条规定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了。以前很多建设单位都是国有企业,为了国家的文保事业出钱出力还行的通,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建设单位越来越多,为了国家个人掏腰包显然不容易了,何况还要忍受因延误工期带来的其他损失,所以很多工地发现的墓葬,要么被偷盗一空,要么被一毁了之。”

文物保护法有些方面还暴露出不少空白。从立法精神来看,我国文物保护法体现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实质上更多地体现了对文物的保护精神。文物是一种资源,这种资源不仅仅只需要保护,更需要利用,发挥其特有的社会功能。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说,一方面是有关部门文物堆积如山,经费有限,保管无力;另一方面是文物市场能量巨大,需求却得不到满足。

记者采访中,一些专家认为,应当允许文物、特别是公民个人收藏的文物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允许建立规范的、除国家专营外的文物市场,并赋予其合法的地位。其次,允许公民个人收藏的文物在公民之间进行流通,改变现在的拍卖合法、市场交易合法而民间买卖和私下交易违法的现象。一般文物的流通,只要其来源合法,且不是以走私(卖给外国人)或其他非法形式进行交易都不应被禁止。

不少文物保护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人士呼吁,应当加快文物保护法的修改,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和义务,对文物的研究、利用、流通、管理、收藏等诸方面均做出明确规范,既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又对民间收藏做到积极引导,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合理开发,改变过去市场与政策不配套的情况,从根本上完善文物保护大框架,使文物艺术品市场得以健康繁荣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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