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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原:扫黄到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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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品特进

发表于 2010-2-3 05:28:54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扫黄之风甚炽,各大网站在扫,中国的阿姆斯特丹——东莞在扫,现在连手机发个黄段子都要治罪了:短信里如有不良信息,移动即停止短信功能,勒令你到营业厅给公安写检讨书。
  所谓不良信息,其实无法界定,把一些所谓黄色词汇直接绑定,会闹大笑话的。譬如售楼小姐给我发一短信:请一次性交清房款。隔天她就要哭哭啼啼去写保证书。再如,“最近小强暴饮暴食。”“你妈逼我跟你分手。”全都犯忌。我想起超女比赛有个评委叫春晓,她若是给不熟识的人发短信:“你好,我叫春晓。”马上就会蒙受窦娥之冤。

  身为成人专栏作家,我对此痛心疾首。照这么下去,扫黄迟早要扩展到其他领域:所有去游泳的女性都要写检讨,因为她们的泳衣会“令人产生性联想”;所有看过我专栏的读者也要写检讨,因为我写了黄段子;至于上海文广,只怕也要换个招牌,我去过他们的大厦,一仰头,好大的“SM”,怔了良久,才发现漏看了一个“G”。

  扫黄看起来是很有道理的,《新约·哥林多全书》第六章指出:“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之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所以扫黄是契合全民健身精神的,我们不要做东亚病夫,也不要做东亚奸夫。不过,我只赞同打击卖淫嫖娼,并不赞同禁止黄段子,黄段子属于言论范畴,意识范畴,本身不违法——除非你天天发黄段子骚扰女性,那是另一码事。

  当下有那么点禁欲主义回潮的意思。说起禁欲,在古希腊就有萌芽了,中国的宋代也有过一阵。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描述过一个镜头:妻子结婚两周后才能与丈夫圆房,身上穿一件密实的睡衣,裤裆开个洞,然后很痛苦地做出一副开门揖盗的表情忍受丈夫蹂躏。这其实是真实的历史。中世纪的教会连梦遗这种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都要惩罚,教士梦里有蝌蚪外逃,须念忏悔诗,最严苛的惩罚是,如果主教在教堂里用手协助蝌蚪越狱,禁食50天,基本上,打一次飞机,就可以见到上帝了。

  妓女和嫖客可以常抓,这也往往是地方财政的来源之一,但小夫妻在房里看点黄碟,朋友间发些黄段子,没有理由干涉和禁止。抄一段李渔在《肉蒲团》里的话,与官人们共勉:“单说人生在世朝朝劳苦事事愁烦,没有一毫受用处,还亏那太古之世开天辟地的圣人制一件男女交媾之情,与人息息劳苦解解愁烦,不至十分憔悴。照拘儒说来,妇人腰下物乃生我之门,死我之户。据达者看来,人生在世若没有这件东西,只怕头发还早白几年,寿还略少几岁。”(刘原,曾混迹南方报业、门户网站、广西媒体,曾出版专栏文集《丧家犬也有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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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

发表于 2010-2-3 06:24:16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转移大众视线而已。比这问题严重的领域太多了,现在大张旗鼓的闹这个,抓几个小姐,再抓几个嫖客,无伤各方实际利益, 也说明我们不是白吃饭的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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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7:23: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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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1:30:30 |显示全部楼层
满街的现行不抓,偏去盯些鸡毛蒜皮……

应该拿出解放初期刚进城的劲头来,彻底扫荡那些“发廊”、“足浴”、“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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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七品朝请郎

发表于 2010-2-3 14:23:32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  杭州 市长 春药 店  要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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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品特进

发表于 2010-2-4 00:33:54 |显示全部楼层
天德捍卫道德的劲头似乎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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