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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2: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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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最大盗墓案宣判 27人疯狂盗掘10余座古墓葬
来源:长沙晚报
昨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望城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最大盗墓系列案一审公开宣判,27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主犯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被判处死刑;刘智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喻阳春、王宗敏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罪犯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间,被告人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刘智华等27人分别结伙,在望城县、宁乡县、岳麓区及江西省分宜县等处多次疯狂盗掘10余座古墓葬,先后盗得国家一级文物11件、国家二级文物51件、国家三级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
从猪栏打洞盗入千年古墓
林细生系江西省分宜县人。2008年4月,他在江西听说湖南省望城县境内有很多古墓,遂纠集被告人张庆省等人从山东、江西等地来到望城,在当地人龙寿云等人的协助下选定了李建国家山后的一个墓址。
2008年7月,林细生伙同张庆省、丁东亮等人在望城某处对古墓进行盗掘。经商议,所盗文物按本地人占35%,外地人占65%的比例分赃。
林细生等人先在李建国家的猪栏里打了一个洞通往其家住房下面的排水沟,再从排水沟打盗洞至墓室。掘开墓葬后,他们从中窃得鎏金铜铺首1件、弦纹双辅首铜杵舀2件、豆型铜灯1件、镂空羽人蟠龙纹金扣饰1件、铜盘残片1件、七云纹铜饼完整的14个、残件18个、蜡饰1件、五铢铜钱若干、双面龙纹玉璧1件、龟钮玉印1件、螭纹玉剑格1件、镂空三兽圆形铜镇4件。
作案后,林细生与龙寿云等人商议,将其他所盗文物作价12万元,按事先约定的分配比例付给龙寿云等本地人34000元。案发后上述文物均被追回。
同伙隐瞒盗窃所得偷运山东
王宗敏在山东听说望城县有长沙王墓,便与张计超商定,合伙盗墓、销赃。
2008年8月,王宗敏来到湖南伙同刘胜利、张庆省等人在望城县选定墓址。之后,王宗敏等人从李建国家住房下面的排水沟打了一个盗洞至墓室。掘开墓葬后,张庆省、丁东亮、刘西力、李大新等人从中盗得长沙王玺1枚及长方形水晶管、兽型琥珀饰等。
由于刘胜利、王宗敏等人的刻意隐瞒,龙寿云、喻阳春等人并不知晓该墓葬内被窃走上述文物。作案后,王宗敏等人将兽型琥珀饰交给刘胜利。其余的文物均被偷运回山东交给张计超销赃。张计超将长沙王玺、谷纹圆柱状柄型器、螭纹玉剑等文物交给郑海辉、刘成。案发后,上述文物均被追回。
炸开西汉墓盗得“长沙王印”
2008年10月,龚国良(另案处理)与林细生联系,告知其望城县某处有古墓。林细生遂纠集彭红生、刘春牙等人从江西到望城县作案。
彭红生、刘春牙等人先用炸药炸开一个口子,再用洛阳铲挖出盗洞,之后从墓葬中盗得“长沙王印”1枚等文物。林细生、彭红生将上述文物带回江西,并经被告人刘智华介绍,将双面云纹青玉璧、双箍铜剑、壶型铜瑟柄等4件文物以145000元卖给刘胜利,刘智华获得介绍费5000元。林细生另将“长沙王印”交给袁木根藏匿,并伺机倒卖。案发后上述文物均被追回。
春节期间盗战国大型古墓
2009年1月20日左右,陈全武、喻阳春伙同吴元树、陈友愉等在宁乡县某处选定一座古墓进行盗掘。陈全武及吴铁钢等负责望风,喻阳春及陈军武等负责挖掘。喻阳春数人用锄头等挖开古墓后,从中窃得青铜剑一件、铜秤盘一件。作案后,被盗文物均交由吴铁钢保管,案发后均已追回。
经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鉴定,该墓为战国时期大型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认定“长沙王印”为真证据不足
昨日的判决中,法官还回应了不少庭审中的焦点问题。
针对庭审中,各被告人和辩护人辩称“长沙王印”的真假问题,法院经审查,“长沙王印”有真、假两次鉴定,其中国家文物鉴定机构是从文物的工艺水准的角度鉴定该印为赝品,而湖南省文物鉴定机构是从文物的出土背景和文化背景的角度鉴定为真品,“上述两家鉴定机构所鉴定的结论均不能排斥对方的结论,故认定该印为真证据不足,对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可予以采纳。”
而针对各辩护人辩称未造成文物及古墓葬破坏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虽不能证明造成文物流失,但各被告人在盗掘古墓葬过程中采用爆破方法进行盗掘,本身就是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的一种严重破坏,所以未采纳此辩护意见。
购赃办民间博物馆被判缓刑
今年62岁的江西分宜人钟传生是27名被告人中年纪最大的,被指控花费23万元收购了林细生所盗的鎏金铜铺首、五铢铜钱、双面龙纹玉璧等文物。在去年底进行的庭审中,钟传生辩称其收购文物完全是为了个人收藏而非牟利。“我是为了办一个民间博物馆。”据称此前他已经向县博物馆捐献了400多件文物。
针对钟传生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收购文物有牟取利益的动机,故对其不构成倒卖文物罪的意见可予以采纳。法院以钟传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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