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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历史上刑具加身最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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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23:57:17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斯将商鞅、韩非的君主专制理论推向极端,使百姓不敢反抗,统治者久处尊位。他的《行督责书》使民众时刻处于苛刑的恐怖之中,而他自己在具五刑过程中饱尝大枷、强索、笞杖、刀锥、斧、銊、铁质、鬼头刀等各种刑具之苦,终致被夷三族,成为历史上受刑最酷烈,刑具加身最多之人。
李斯认为古代天下散乱,意见分歧,现在天下统一,思想文化也应统一,主张实行思想文化专制。于是建议说:"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诛,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他在《行督责书》中进一步阐发了商鞅、韩非的重刑理论,并具体化为任刑督责,深督轻罪。主张对百姓压迫得越重越好,只要使百姓时时刻刻都处于对苛刑的恐怖之中,就没有人敢欺君犯上了。其法律思想与法律实践对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秦的刑罚一再加重,以致出现了"劓鼻盈累,断足盈车","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局面。
  李斯与赵高合谋帮助秦二世登基,但是赵高并不满足于做一个终日侍奉皇帝的宦官,他野心勃勃,他意识到还有一个重要的掣肘人物即李斯。因李斯的资历、声望不便与之直接较量,赵高便施用狡猾的伎俩进行陷害。

  李斯对秦二世重建阿房宫,大修驰道行径颇为不满,却找不到劝阻的适当机会,赵高主动答应为他寻找机会。谁知赵高总是在秦二世拥红依翠,饮酒作乐时通知李斯,如是者三,挑起秦二世的厌倦和疑心。赵高乘机进谗言,如是者三,二世终于被激怒,诏令逮捕李斯,并交给赵高负责审讯和处置。
  专司捕盗的亭长和数十狱卒将李斯逮捕入狱,并用铁钳给李斯戴上。李斯身着赭色囚服,两腕被绳缚带至杖所,将李斯缚定,一人持棍出,搁棍于李斯股上,这里说的棍相当于后世的杖。喝:"打"则行杖。杖之三,则喝令"着实打"五杖换一人,喝如前。每喝,环列者群和之,喊声动地。杖时,以布承李斯,四人抬着,杖毕,举布掷于地下。
  赵高诬陷李斯父子与陈胜合谋,本属无中生有,但李斯一日不除,他便一日不得安宁,所以只得严刑拷打逼迫李斯承认这强加的罪名。自李斯入狱初尝其"荆棒"后,连日不停的严刑逼供,李斯不胜其酷,被打得皮开肉绽。李斯明知谋反罪按秦法当处族刑,但他想暂时避过赵高的严刑拷打,待秦二世派人调查案情时再如实以对。为此,屈打成招,承认自己企图与儿子一起谋反。赵高随即将李斯的族人都逮捕入狱,为了防止李斯改口翻供,赵高派出自己的亲信十余人装扮成御史和侍中,轮番提审,开始李斯不知这些人是假使者,便以实情诉之,说自己是屈打成招。结果不仅未能翻案,而且还招来一顿毒打。经过十几次这样的提审,使李斯肝胆欲碎,再也不敢喊冤叫屈了。秦时审讯最重要的根据是犯人口供,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然后,就矛盾交代不清之处诘问,再听取当事人陈述,如多次变供"更言不服"者,可用刑讯,即"笞掠"。赵高严刑逼供,李斯吃尽了苦头。后来,秦二世果真派人前去狱中复审,李斯以为这又是赵高的爪牙,便老实实地承认了所有的罪状。
  公元前208年中历七月,秦二世下令将李斯处"具五刑"、"夷三族"。赵高怕李斯在行刑时詈骂,先施"抽舌"刑,即先将其舌头割掉,使其言语不得,刑吏数人用铜针、铁凿等在李斯额头和两颊刻凿创口,再用墨涂在创口上搓进肉里永不褪色。又用泛着青光的刑刀将李斯的鼻子的割掉,昔日名相风采荡然无存,已是面目全非,人鬼不分了。彼时因受刖刑的人太多,市上鞋履过剩,假肢倒成了抢手货。刑吏将李斯缚住,用斧銊在膝盖骨下砍掉双腿,刑吏们又用笞仗即荆条将李斯刑至昏死过去,用铁技腰斩,铁是铡刀,质为垫板。最后刑吏们用鬼头砍刀将已气绝的李斯枭首,将头颅挂在城头高杆上示众。据说李斯"身具白骨而四眼之具犹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
  历代均有严酷的族刑连坐制,秦时具五刑者必夷三族,作为极刑犯罪连带责任的处置。李斯的父族、母族和妻族男女无论少长者皆遭诛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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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品太中大夫

发表于 2007-6-12 04:20:01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了!这家伙可够惨的了!真是遭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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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品太中大夫

发表于 2007-6-12 13:14:06 |显示全部楼层
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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