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文物鉴定历史经验,千百年来都是由三教九流的收藏者在漫长的岁月收藏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历来都是在民间完成。
解放后,政府制订颁布了《文物保护法》,成立了文博部门,造就了文博部门在文物处理方面的一切事务垄断:文物政策的研究和制订,文物的挖掘、收购、销售、鉴定、认证评级等等都由文博部门一手包办。
改革开放后,新的《文物法》虽已修改颁布,但文物鉴定的权力至今还垄断在文博部门的手中(没有其它机构可从事这一行业),这一点可从当今国内各种有关文物的活动(包括商业性的文物鉴定活动)和报刊、电视报道中反映出来。国内现已形成一种畸形怪象:任何有关“文物”的活动,如果离开文博部门和专家就别想举办。
近年来,经媒体和电视传播的大力推介,我国文博部门专家的“名人效应”已达到了顶峰造极,在当前的几千万文物收藏大军中,一些人已得了“鉴定专家依赖症”——凡是没有附带某专家的“鉴定证书”之器物,是万万不敢入藏的!
但是笔者斗胆提出一个“幼稚”的问题:器物带有鉴定证书及专家的签名就是真品吗?不幸的很,正确答案是否定的!现时文物鉴定“指鹿为马”——真品鉴为假器或者假器定为真品的事例比比皆是。文物是真是假都是由这些拥有特殊权力的专家说了算,他(她)们收取了鉴定证书手续费,即使鉴定错了也不用退款,更不用承担什么责任!政府部门也无法追究,老百姓(收藏者)也无处可投诉,这样的状况,近年来已愈演愈烈,渐渐的变成了神话。
带政府行为的文物鉴定垄断王国
改革开放廿余年来,全国各地兴起了新开元收藏的文物热潮,出现了收藏品市场急需文物鉴定专家这样的局面。于是,怪异出现了:“一夜东风百花开”——文博部门中的从业人员,高水平的也好,低水平的也罢,即使无水平的人员也都自然而然地堂而皇之地摇身一变,纷纷成了炙手可热的文物鉴定专家!
因为一切的文物政策、法规制订、资质评定、专家认证评级、经营许可等等都由文博部门所掌握,有关文物方面的事务必须报经它们同意,才能获得批准。从而形成了我国的文物鉴定人才的资质认证和评级一直以来都被垄断在文博部门的系统内进行。换句话说:中国的文物鉴定专家,只有出身于文博部门的人,才可担任(根据报刊、电视、网络所报导,在国内从事文物鉴定商业活动的专家清一色都是文博部门的人员)。民间出身的人才,即使文物鉴定水平很高,也不会得到政府(文博部门)的承认。
国内文物鉴定市场受到文博部门的垄断,专家们利用其特殊的政府行为身份,近二年来很多都参与到文物培训、文物鉴定的商业活动之中,不论退休的专家还是在职的专家都是这场轰轰烈烈的“文物鉴宝”热潮中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名利双收!
一些文物鉴定专家带着其政府行为(垄断),在有生之年,分秒必争,竭尽全力,四处出击,在全国各地建起了众多的文物培训班、文物鉴定、巡回鉴定活动的连锁网络(这些都可在各地报刊中查),这些文博部门的专家们,在国内的文物市场上,已形成了一枝独秀的大型商业队伍!
月进百万金的特殊群体
任何机构、企业、个体在中国的国土上开展任何一项生产、经营、贸易、服务,都必须报工商部门批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能营业;营业的收入必须如实向税务部门报税,然后按章纳税。这是法则,也是市场游戏规则,更是妇孺皆知、家喻户晓的道理。
但是,在我国,偏偏就有一些人不“知”、不理、公然不当一回事!有这样大胆妄为的人么?有!就是那些“文物鉴定专家”们!当今的“文物鉴定活动”已具备了市场(商业)行为,但是,仿佛“文物鉴定专家”们似乎领有“法律豁免权”,他们既不用领取营业执照,也不用按章纳税(收钱只出具收据),而且专家们利用“快速移动”的游击战术:东一枪——免费现场鉴定活动:西一炮——免费民间巡回鉴定作为幌子,既大力宣传了文博部门的专家们对社会的“无私奉献”,又增加了文博部门和专家们的知名度!但实际上在这些“无私”(免费)的文物鉴定活动背后,还藏着什么呢?众所周知,免费的文物鉴定只是“口头鉴定”(有些专家更狠,连这张遮丑布都不要了,不出证书的鉴定一件要收五十大元),但国内现时的文物鉴定证书却是“漫天飞舞”,这些鉴定证书是要收费的(在报刊和网络上都是明码实价,笔者也曾在文章中举过例)。文物鉴定证书都是由一些大名鼎鼎的文物鉴定专家签名出具的,他(她)们的鉴定,对与错暂且不论,但收入如此之高,有否按章纳税?因笔者见过很多的证书只附带有收款收据,从未见过一份正式发票!
笔者在此举一例专家开具文物鉴定证书的实况:
近二年来,国内文物鉴定名专家通过主办方(连锁店)向社会进行大力宣传后,于所定时间内到达现场(飞机当天可到达国内任何一地),进行文物鉴定,现时开具“文物鉴定证书” 的市值是每张收费1500元至2000元不等,一名专家如果按一天只工作8小时(加班加点就另计),按每小时办4张证书(如果是笔者,每小时最少能办8张证书),再按最低市值一张1500元计算,那么专家一天工作8小时×4张×1500,每天的收益是:48000元,专家每月工作26天×48000元,每月的收益就有1248000元,扣除场地租金、宣传费、聘请人员工资、交通费等等,就算月支出248000元吧,那还应有一百万元的收入,这一百万元的收入中包含了广大收藏者在办鉴定证书交费时已向国家缴纳了的税金,如此庞大的金额(年收入千余万),笔者在此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彻查这些鉴定专家有否按章缴纳税金(凭那些专家出具多少份证书即可统计到实额,也可通过网络征集证书的具体数字)?
近年来一些普通的古玩经营者,为了生活租下一间铺面经营古玩,往往有时连每月一、二千元的生意额都做不够,但照样要交纳税金和工商管理费,然而这些高收入者(一天的收入要等于贫穷山区的农民一生48年的收入),却可什么都不用缴纳?这样的局面和谐吗?公平吗?合理吗?合法吗?
前几年的歌星查税风暴和近几年的审计风暴让老百姓拍手称快,民众衷心拥护,我们也期待这些风暴能早日刮到这些被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遗忘的角落!
严重不良后果
很多“专家”没有实际的文物鉴定经验,只是凭着出身于文博部门的身份和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经验而成为专家的,他(她)们并不能适应当今古玩市场上的“辩伪”! 而且还有一些专家全然不顾有道德的约束,只看在“钱”的份上,把假器定为真品的也大有人在。他(她)们在电视的“鉴宝”节目上、在报刊上把假器“鉴定”为真品,从中误导了千千万万的收藏者(报刊、笔者都曾选文揭露)。在收费的文物鉴定中,为了收取“鉴定证书费”,把假器鉴为真品的事例俯拾皆是!这点笔者就曾亲眼所见:某文物鉴定专家,在二天之中开出了几十份真品“文物鉴定证书”,这几十件器物都是元、明、清瓷器,其中百分之七十是有款的官窑器,但稍有鉴定经验的人都知道:这几十件器物的烧制时间绝不会超过十年(笔者有二十多年的鉴定经验,同样主藏瓷器)。这样的鉴定,会严重误导收藏者,他们“按图索骥”、“照板煮糊”,沿着专家的鉴定思维一直走下去——成了“专门藏入赝品”的“收藏家”!
收藏者本来已拿钱交了学费:买入了假货;再请专家鉴定被蒙,又再交了学费,真是雪上加霜啊!最后连投诉的地方都没有,这样真假难分的结果,令收藏者们产生了今后再也不敢踏入古玩市场的心态!可怜还有些人至今还蒙在鼓里,善良的人们根本不敢怀疑:在咱们朗朗新中国,这么“高级”“有名”的专家会为了区区一二千元鉴定费蒙人(凡拥有“瓷器鉴定证书”的藏友们,你们不妨做一次实验,把你手头上的器物送一、二件去做科学仪器检测,就能证明我是否在乱说)。还有一些专家,在免费鉴定时,是由于无水平或是对器物从未见过,还是为了展示其权威,把真器斥为赝品的事例也大有人在(笔者曾选文举证过),这样的鉴定结果,还会严重导致收藏家对古玩经营者的不信任感,而且直接产生不与交易的心态。这种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现象是多么可悲!
更为严重的后果,国内古玩市场的生意已被“文物鉴定”的无序、颠倒(真与假、对与错无法分清)玩弄得诚信尽失、境况江河日下甚至一落千丈(这点是笔者亲身经历的体验),现时的收藏家们根本不敢踏足古玩市场和拍卖行的拍场。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决策部门和社会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
如何规范“文物鉴定”行为
我国文物市场鉴定行为混乱无序的状况已有几年,难道政府还要让其继续发展下去吗?让这种病毒继续拆散、恶化吗?
笔者认为:政府不应再坐视不理,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和监管措施,加强对文物市场的规范管理。在此冒昧提出几条基本的建议:
1、鉴于鉴定者与被鉴定者在形式上已属交易,属于市场(商业)行为,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应当介入,进行管理。
2、鉴于鉴定与被鉴定的行为已属经济合同关系,收费方如果出错应按合同法双倍赔偿交费方及承担该件藏品的一切经济损失(可起到督促鉴定者负责任的目的)。
3、如何求证鉴定方所鉴定的器物对错?笔者认为:只需通过科学仪器检测即可(这个提议是文物鉴定专家极力反对的,但笔者相信通过这个提议才能解决时下文物鉴定的无序局面):因大凡开门的器物(也即一眼货),都是大家公认的“真品”,无需检测;只有鉴定方和被鉴定方或第三者要入藏时对器物提出异议,才需再求证器物的准确性,传统鉴定毕竟是主观的个人经验,如果再结合科学仪器检测(在任何人的面前都是客观公平的,绝无偏袒),那么就会对器物作出更准确的判断!建议政府指定一家有水平的科学仪器检测中心(笔者举荐北京华夏古物证陶瓷研究所),作为文物鉴定的裁判机构。
尽管人微言轻,但作为一名资深收藏者和经营者,笔者衷心希望文物鉴定的怪异“专家神话”能够早日打破,希望收藏家们能够舒心地收藏和转让,希望我国的文物市场能够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