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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双方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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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发表于 2007-10-21 10:04:00 |显示全部楼层
承诺、信誉与交易
    在“钱币天堂”的交易栏目,突然发现了一位泉友在他出让的钱品上有如下的文字:
友情提示:拍下后七天内汇款,款到后24小时内物品寄出。逾期物品另行出售,并对得标者进行投诉。收到物品后按邮局落地戳为准,一个月内包退(须保持原样,往来邮费买家自理),逾期视买家放弃退货.请各位泉友珍惜自己的信誉,出价前请仔细斟酌。谢谢!
笔者太欣赏这样的提示了,对买卖双方的义务和责任都表述得清清楚楚啊!!
记得有一位网名叫“楚中客”的湖北孝感蒋某,虽然已经有一段时间不言语了,大约是自知无理吧?本来就不想说了,可是他那种卖前花言巧语、卖后拒绝退货、耍赖不惜手段的态度,确实让很多买家齿冷,损坏了自己的名誉,更损坏了网站的声誉!!
凡是卖钱币、买钱币的朋友,不妨都看看这一则“友情提示”,汇款、寄币、得标、退货、完成等,交易的一环环书写得清楚明白,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都具体得当,仔细读读,真的不错,建议每一个卖家和买家都能认真看看、仔细想想,然后对照做做啊。
做人哪,就要实在,不能虚头把脑,只看重钱忘了道义,没意思!
上网卖钱哪,更要讲信誉,不能为了几个钱就不惜耍手段连脸都不要了,这恐怕就是读完这一则“友情提示”的心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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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九品儒林郎

发表于 2007-10-21 10:2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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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八品承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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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

发表于 2007-10-25 19:42: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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